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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珊珊 —一个家庭暴力下的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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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陈虹伟 (本刊见习记者)莫静清/文 2009年5月15日,董珊珊带着母亲张秀芬来到千千律师事务所(原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我遭到了家暴,丈夫老打我。”董珊珊说。 10个多月后,2010年3月,再次来千千律所咨询时,只有其母张秀芬一人。“董珊珊已经死了,被他丈夫打死了。”从张秀芬口中传出的消息让人惊心和痛心。 时年26岁的董珊珊于2009年10月19日在医院离世。尸检报告显示,死因为“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今天无论有没有人顶,我都要把这个帖子发完。妇女节马上就要到了。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1-11-17 21:29回复
    2010年7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董珊珊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光宇(董珊珊丈夫)犯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81万余元。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张秀芬的代理人、千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莹及其另一位代理人张伟伟对本刊记者表示,其认可一审中关于“虐待罪”的定罪与量刑,但认为王光宇同时犯有更为严重的“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她们将就此提请上诉,申请发回一审重审。据记者了解,被告人王光宇则认为一审对其判刑过重,口头表示亦将提请上诉。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1-11-17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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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2 14: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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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法》规定,虐待罪最高刑期为7年;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董珊珊一案中所涉情节是否已超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关系范畴,以及是否有过“集中殴打伤害”事实,成为王光宇是否应升级定罪为“故意伤害”的争议焦点。 定罪纷争焦点之外,回顾董珊珊生前的生活状况,不禁让人对董珊珊的离去充满诸多遗憾。在她无数次遭遇殴打并至少存在过8次报警(其中董珊珊主动报警4次)后,在其本人曾向法院申请离婚、向询问伤势的医生表述被殴遭遇之际,她究竟获得了什么?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1-11-17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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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姑爷” 张秀芬一度觉得女儿的婚姻生活称得上美满,长女儿1岁的女婿王光宇作为某贸易公司经理、开着宝马车亦称得上体面。直至2009年3月28日,结婚不到半年的董珊珊突然失踪。3月30日,女婿去其家附近的建国门***报案。 张秀芬在家手足无措,终于在4月4日等来了女儿的电话。“珊珊和我说下午就回来,但是她说先不要告诉王光宇,我当时就觉得奇怪。”张秀芬放下电话几番思索,还是通知了建国门***的**。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1-11-17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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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董珊珊回到母亲家,一进门就抱着张秀芬失声痛哭。这时**进来了。**问董珊珊:“你怎么了?”董珊珊的话让张秀芬甚为震惊,“珊珊说,她是躲她丈夫出去的,他老拿她出气殴打她,她回来是和他协议离婚的。”张秀芬说:“珊珊央求**不要告诉王光宇她回来的事。这让**有点犯难,他们说毕竟是王光宇报的走失案,还是应该通知他。”张秀芬回忆称,最后是珊珊答应**她自己会告诉王光宇。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1-11-17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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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尽快通知你丈夫。”**临走时又叮嘱了董珊珊一句。 **走后,张秀芬才得知了女儿真实的婚后生活。“珊珊说王光宇在家经常打她,打完又会求珊珊给他改正的机会。然后又威胁珊珊,不许她报警,不许告诉家人同事,不许离婚,否则就会让珊珊的家人同事都不会好过。”因此,“珊珊就一直忍,直到3月份实在忍不下去了”。一直被蒙在鼓里的张秀芬这时才想起来,此前珊珊几次回娘家时脸上、身上几乎都有好得差不多的瘀伤。“当时我也问过她,她说是干活时不小心弄的,我也就没多想。” 在对被告王光宇的部分讯问笔录上,记者查阅到,王光宇供述中称最早开始殴打董珊珊的时间,是在3月21日,日期正在董珊珊3月28日离家前,由于董珊珊走失后王光宇的报案,3月30日,**部门留下了关于董珊珊家暴案相关情节的最早记录。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1-11-17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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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5日,董珊珊向王光宇提出协议离婚,遭到王光宇拒绝,董家从此开始遭遇电话骚扰及恐吓威胁。“那两天夜里,我听见珊珊总会在睡梦中喊,‘千万别打我了,我什么都听你的’。” 4月6日,张秀芬带着董珊珊去了德福北京心理咨询中心。董珊珊被诊断患有抑郁症。当天晚上,张秀芬让王光宇请其父母至董家商谈离婚事宜。 “这天,我仿佛看到了另外一个姑爷,他对珊珊的父亲又吼又叫,扬言绝不会离婚,只要逮到董珊珊就会拉她去远远的地方,不让我们找到她。”张秀芬说当时并未想到这一威胁日后会成为现实。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1-11-17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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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光宇的婚前经历亦被揭开。2001年11月,王光宇曾因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劳教二年。“珊珊说,婚前她得知他坐过牢后就有些犹豫,他那时就威胁她,不许告诉家人及同事,不许分手,必须结婚,不然我们一家都没好日子过。”张秀芬告诉记者。 在王光宇被刑拘后有关离婚的供述中,提起离婚方变成了王光宇本人。王光宇称董珊珊不同意离婚,为此甚至有轻生倾向及自残行为。来自王光宇高中同学李晨的证言称,董珊珊离家出走回来后曾提出离婚,王光宇不同意,后两人和好。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1-11-17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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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2 14: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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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重95公斤的王光宇承认多次殴打妻子的事实,他甚至对侦查人员讲,董珊珊非常瘦小,我一巴掌就能把她打得起不来,而殴打的手段基本上是拳打脚踢。 从判决书上看,证明王光宇殴打妻子的证人还有王光宇的母亲。 4月8日,在母亲的陪同下,董珊珊前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第二天凌晨,王光宇又打来电话骚扰,董家报案至焦王庄***。张秀芬说:“是珊珊自己打电话报的警,说遭遇家庭暴力想离婚,丈夫老是打电话或来家威胁。”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1-11-17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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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法夫妻间“劫持” 2009年4月11日,董珊珊同母亲一起开车外出后回家。到了家门口,张秀芬先下车,正往家走时,却听见女儿在身后“啊”地一声惨叫,张秀芬一转身,就看见有5个人将董珊珊拖上了车,随后有两辆车跟着飞奔而去。张秀芬认出其中一辆正是王光宇的宝马车。 张秀芬迅速去焦王庄***报案。王光宇与董珊珊结婚后在朝阳区柏林爱乐小区租房居住,而警方在柏林爱乐小区并未发现董珊珊与王光宇的踪影。“**说这叫我们上哪儿找去呢,你姑爷连个固定的住所都没有。” 当天晚上,张秀芬意外地接到女儿的电话。“珊珊在电话里说,王光宇是个好老公,他从来没有打她。”张秀芬顿时着急起来:“王光宇是不是在你身边,他逼你这么说的?”此后近1个月时间里,张秀芬称董珊珊手机均为关机状态,而女儿偶尔有电话打过来皆显示为不同手机号码,说的都是同第一次通电话时一样的话。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1-11-17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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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子,好长啊!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1-11-17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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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里珊珊告知母亲5月10日王光宇会带她去做人流,她请张秀芬12日去接她回娘家。12日接女儿的过程在张秀芬看来很不顺利,她不得不叫来王母。董珊珊最终回到了娘家。 从王光宇的部分讯问笔录上看,王光宇对于殴打董珊珊的时间与次数的回忆里,并未有“廊坊之劫”的过程,在4月至5月这一时段,王光宇仅提及了一次殴打。“在去杭州玩的时候,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她和我说她说谎话的毛病改不了,死了算了,气得我就打了她。” 5月13日,董珊珊再度向王光宇提出协议离婚。“珊珊和我说,她决心一定要离,即使不离,也绝不再和他过日子了。”5月14日凌晨,王光宇驱车来到董家楼下喊叫。董珊珊本人第二次报警至焦王庄***。“**问完了情况,说不好管,毕竟现在还是夫妻,即便要离婚了现在还是夫妻。”张秀芬称当时一听,无助得几乎要哭了出来。“我和**说,次次报警你们次次都说是合法夫妻,可是他们不是一般的夫妻,我女儿会被王光宇打死的,是不是早晚有一天我闺女被打死了你们才会管?” “后来**还是挺负责,去楼下查找王光宇的车,但未找到。”张秀芬称,“车走了,人估计也跑了,没有办法了。”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1-11-17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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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下午,董珊珊带着张秀芬来到千千律师事务所进行家暴离婚咨询。 5月18日7时许,董珊珊在表哥张军的帮助下,去丰台区租房藏身。 再度“被劫”后死亡 此后一个月时间,张秀芬经常去丰台探望女儿,而董珊珊亦每天给母亲打一个电话报平安。 2009年6月17日,张秀芬说董珊珊打来电话语气突然转变。珊珊电话里说,以后不要来看我了,怕被王光宇发现。张秀芬想女儿的考虑也有道理。但随后女儿的电话让张秀芬再度警觉,意识到女儿极可能又被王光宇控制。“珊珊说,王光宇说她把婚前通州的房子偷偷过户给我们,是违法的。珊珊让我卖房子,她说要赔给王光宇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30万元。”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1-11-17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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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从日期上看,张秀芬的日期推断与王光宇的供述互相印证。王光宇供述称,“6月17日我们找到了她,把她带到了河北苟各庄待了15天左右,其间她告诉我,她爱上了别人,我生气又打了她。从河北回来后,我们从柏林爱乐小区搬到了京通苑。2009年7月后的一个多月里,我在屋里打了她7、8回”。 原告张秀芬的代理人张伟伟在王光宇供述中提及的“我们”及“15天”字眼下做了重点标记,这成为原告方声称并不排除同时申请王光宇涉嫌“非法拘禁”的一大依据。 仅仅对比王光宇在不同时间所做笔录的内容,与“7月初一个多月打了董珊珊7、8回”不同,王光宇的另一笔录上,对于殴打董珊珊的情节,王光宇总结为“结婚后我打了她5、6次”。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1-11-17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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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2 14: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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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珊珊和他的施暴老公


                              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1-11-17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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