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教师在2002年从柳林调到交中后只带过一届学生,2年。之后因个人问题学校不再安排教学任务,一直处在教师、职员之外不参加学校的任何教育教学管理行为。且因此多次与学校领导产生纠纷。其问题处于什么性质在此本人不做任何评论,各位自行分析。这次伤害事件其个人行为也不能代表交中教师形象与全县教师素质!请区别对待。但作为一名家长,作为一名教师对此行为深恶痛绝!社会舆论也好,个人情感抒发也好还望大家就事论事不要转移大家的关注点!毕竟我们的老师,我们交中的老师大多数还是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
愿这个可怜的孩子脸上不会留下伤疤,心灵上不要留下阴影。
愿法律能给伤人者一个严肃的处罚,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