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主!!!
每天晚上看地区新闻都是在评论小悦悦事件!!!法律不完全是一个,关键也是一些人(包括出事人的家属)因为“钱”的问题,而找一个承担责任或怕承担责任,满口是非或“看热闹”,这就是社会,当然,这是我认为的社会。也可以说是我进入社会以来看到的社会!知道这种事件气氛和当事这种事件我认为是两码事,我不敢说楼上都不是冷眼旁观的人。但是我敢说肯定有这种人,在我心理,始终认为杀了人,不管是什么原因,就因该偿命,不偿命也要无期,既然犯法就应该偿命,什么都不是你可以漠视生命的理由。
我虽然没有亲眼见(当面)看到过这种事,不知道我当时会怎么做。但是在电视·报纸上知道很多开车的司机肇事,因为怕接连不断的医药费,本来可以救活的生命,因为这个理由造成的死亡而来个一了白了,“一次性付清或承担什么责任也任了”之类的话估计很多肇事的司机都是这么想得,而法律又是怎么样呢?以前我记得在报纸上看到一个司机去搀扶并送一个被其他司机撞到在地的老人去医院时,被随后而来的老人的家属拉住,说这个司机就是肇事者,并告上法院,因为当时的围观者都怕“惹上麻烦”而不为这个好心的司机作证,最后这个好心的司机被法院罚10万人民币而结案,我不知道为了什么,也不想知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