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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建议国家立法惩治见死不救者 大家都进来表个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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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都是国法惹的祸!


3006楼2011-10-2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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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与法律的地位是核心的问题。法律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谈什么道德。现在的关键是法律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而不是法制不健全的问题。作为女童案,责任顺序是,女童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2岁的孩子在没有人看护下,就跑到大街上,女童的父母没有尽到妥善照顾的责任。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不是道德谴责的问题,应该负上一定的法律责任。第二是肇事者,二次碾压,明知事故而逃跑,与杀人何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起码是个故意伤害罪。第三是公权机关,在闹市,大白天,这么多天破不了案件,严重的不作为,舆论应该给他们压力。第四,才是路人。每天,你我在大街上看到多少违法行为?我们都去管吗?违章停车、电动车随处乱窜,都该执法部门去管。但没有人管,是严重的渎职行为。


    3008楼2011-10-2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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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9 12: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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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理解错误,那人的意思是父母没有看好,另外肇事逃逸的司机有责任。


      IP属地:江苏3009楼2011-10-2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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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一个!见死不救的判罚绝对比被诬陷的代价低得多!


        IP属地:广东3010楼2011-10-2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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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赞成!除非你国家自己首先要让政府人员做好思想工作,加强自身的管理,做到有困难你干部先上,享受在老百姓后面,否则一切都是徒劳的


          3011楼2011-10-2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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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grgrhtrgtgtrgrt


            3012楼2011-10-2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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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kpe


              3013楼2011-10-2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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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你观点。投票人应该把肇事司机放在追究责任的首位,而不是路人。路人打打120就可以了。提供肇事司机车辆情况就值得表扬了。救人,路人不是医生,没法救。


                IP属地:江苏3015楼2011-10-2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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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9 12: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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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有句古话叫,穷生奸计,富张良心,可现在 在党的英明领导下,穷生奸计的人层出不穷,富长良心的却寥寥无几了。多少见义勇为被诬陷的,多少见义勇为的牺牲的给他扣个烈士的帽子不管家属死活的。楼主洗洗睡吧。


                  来自手机贴吧3016楼2011-10-2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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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分析的透彻。楼主本末倒置了。


                    IP属地:江苏3020楼2011-10-2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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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应该立一个档案,见死不救的人就留下记录,减少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力。就是你见死不救,行,你生病了医院不救你,老了不给你生果金。你对人冷漠社会也对你冷漠,对付这种人就要用极端的手段,反正中国人这么多,正好做计划人口。


                      来自手机贴吧3021楼2011-10-2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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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人性冷漠到了如此,而是社会黑暗到如此!


                        3022楼2011-10-2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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