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律的地位是核心的问题。法律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谈什么道德。现在的关键是法律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而不是法制不健全的问题。作为女童案,责任顺序是,女童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2岁的孩子在没有人看护下,就跑到大街上,女童的父母没有尽到妥善照顾的责任。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不是道德谴责的问题,应该负上一定的法律责任。第二是肇事者,二次碾压,明知事故而逃跑,与杀人何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起码是个故意伤害罪。第三是公权机关,在闹市,大白天,这么多天破不了案件,严重的不作为,舆论应该给他们压力。第四,才是路人。每天,你我在大街上看到多少违法行为?我们都去管吗?违章停车、电动车随处乱窜,都该执法部门去管。但没有人管,是严重的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