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两岁女童遭两车无情碾压,生命垂危。18名路人目睹现场却置之不理,令人心碎。联想其之前的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无人敢出手救助有危难的人。长此以往,社会道德将越来越沦落,人们越来越冷漠,恶人恶事将会越猖獗。本人对法律小有研究,认为国家有必要明确立法,对见死不救者严厉惩治,比如可判刑等,对见义勇为者也立法保护。也有人觉得救人不救人终归是道德层面的事,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不该用法律来强制路人出手施救。
在小女孩被撞碾案中,两个司机违法行为属于法律范畴,但路人没有施救则属于道德上应该谴责的范畴。如果立法惩罚,以公权力通过立法介入道德领域,有可能会侵犯到公民私权,反而适得其反。
大家都来表个态,毕竟是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事,你今天不救别人,明天可能也没人来救你。。。


压倒女童的两辆车,你们这么残忍做了大孽了
在小女孩被撞碾案中,两个司机违法行为属于法律范畴,但路人没有施救则属于道德上应该谴责的范畴。如果立法惩罚,以公权力通过立法介入道德领域,有可能会侵犯到公民私权,反而适得其反。
大家都来表个态,毕竟是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事,你今天不救别人,明天可能也没人来救你。。。


压倒女童的两辆车,你们这么残忍做了大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