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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赶紧选择跑路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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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
寻衅滋事,
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
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楼2011-10-09 15:11回复

    要时时保持警惕性


    3楼2011-10-0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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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6 06: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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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还忘补充一下
      知法犯法,罪不可赦,罚当众裸奔


      5楼2011-10-0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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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让内些有失足倾向的小年轻们学习呐!
        因为金州有个人工湖


        6楼2011-10-0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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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想进去看看,没想有什么流氓活动吗?


          8楼2011-10-09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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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墙啊?挺严实啊。
            其实我也想去看看


            9楼2011-10-0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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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我 我 。。。。。。。。。。。


              11楼2011-10-09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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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在背题


                12楼2011-10-0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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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6 06: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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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就不能有个高雅的去处吗


                  14楼2011-10-09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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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
                    喃这些老油子
                    赶紧跑路,败赶上严打。


                    18楼2011-10-0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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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这么严密的防守


                      20楼2011-10-0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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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草丛里还有人啊,怪不得昨天有个女的在草丛边上转幽半宿


                        22楼2011-10-0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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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 一样一样的


                          26楼2011-10-09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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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要不正经了
                            依据法律法规 惩罚4号,裸奔一周
                            时间 地点待定


                            27楼2011-10-0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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