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底,流窜于云南的雷国民结识了张云明。
张云明外号“味儿”,1993年曾因贩卖G-U-N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张比雷国民大一岁,“出道”也比雷国民早,是一个专作抢劫、贩毒等恶性案件的“江洋大盗”,其凶残程度比雷国民有过之而无不及。
雷国民虽然作案两起,致一死一重伤,但却未抢到多少钱财。他正欲寻找一位与自己一样心狠手毒的“伙伴”,共同作案,张云明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随后,雷国民和张云明购买了两支手枪及数十发子弹,准备作案时用。
这两名歹徒在疯狂抢劫作案时,滥杀无辜,制造了多起抢劫凶杀案。
各怀鬼胎 先合后分
1994年1月29日,雷国民与张云明为了更方便地抢劫别人的财物,预谋抢劫一辆“本田王”牌摩托车充当作案工具,并商量了抢劫摩托车的具体细节。这一天上午11时许,张云明在昆明市官渡区一建筑工地接应,雷国民在昆明市“海棠”大酒店门口,寻找作案目标。功夫不大,雷国民就见一男青年开着一辆红色“钱江”牌摩托车在揽客,误以为该车是“本田王”,心想,送上门来的“货”真及时,便上前搭乘。他将车主肖瑞骗至张云明守候的建筑工地,一下车即掏出手枪对准车主将其打死。雷国民与张云明拿走死者身上的20多元人民币后,即去开启摩托车,两人此时才发现这辆车不是“本田王”,加之无法启动,于是弃车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