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善意的同意了。中间司机又发生了这些荒唐的事情,如果是你的话,你会不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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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那位出租车司机不让楼主乘坐别人的出租车,肯定是不对的,无须讨论
下面说这个:
正规的出租车当然不需要“会问司机要拉几个人才走吗?需要等多长时间吗?”此类问题,因为你掏高价(正规出租的价),获得相应时间对出租车的独占权,司机巴不得快走,路上快快些
对于楼主她这样的未掏正规出租的价,明知那位司机要拉人拼车,她会面临的问题是:这个司机拉全人拼完车,到出发得多长时间?
此事件纠结之处是“出三十元钱 需要等多长时间”并未形成规范的合约。见【天气阴转多云1 (197楼) ......司机当时说很快......】,“很快”能是可考据的量化时间吗?这就埋下了纠纷的根。
我试图想得更远点:
既然出租车拉人拼车,于出租车方和乘客都有好处、有其合理一面,是不是对拉人拼车之行为“做一规范”:
司机的提前告知义务:对第一位上车的乘客主动做出这样承诺,你出的是拼车价,因此你得等后续乘客;我在多长时间内,即使在不满员情况下也必须动身====但是如果运气不好,有可能要超时但不会长于多长时间,我还会适当降低你车费====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就坐。
此事件纠结之处是司机模糊的承诺,乘客是“善意的同意了”,结果是......
我呼吁制定规范的拼车法规,比如具有我设想的“司机的提前告知义务”,那么,以后我们面对司机拉人拼车,就可以理直气壮“味全”(和谐字),不必怕司机钻我们“善意的同意了”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