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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语言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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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维的私有语言论证不成立。存在私有语言
支持派:私有语言论证成立。不存在私有语言。
中间派:不知道维的私有语言论证究竟要说什么。


1楼2011-09-06 18:32回复
    “142.只有在正常情况下,才能清楚地规定词的使用;我们知道,而且毫无疑惑,在这种或那种情况下该说什么。情况越不正常,我们就越发疑惑该说什么。如果事情与它们的真正情形非常不同——例如,如果对疼痛、恐惧、喜悦没有待有的表达;如果规则成为例外,例外成为规则;或者,如果两者成为频率大体相等的现象——那么,这就会使我们的正常的语言游戏失去它的意义。——把乳酪放上天平并根据标度的转动确定价格这一程序将失去它的意义,如果这些乳酪经常会突然增大或缩小而没有明显的原因。”


    2楼2011-09-07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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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4 23: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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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9 如果有人说知道ABC是一种内心的状态,那么他想到的是精神的器官(也许是大脑)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被我们用来,说明这种知识的表征。人们把一个这样的状态叫作一个倾向。但人们对在这里谈及精神状态并非是没有反对意见的,因为对于这种状态应当有两种不同的判据:除开这种器官的作用,人们关干它的构造的知识。(在这里,用“意识”和“无意识”两词来区别意识状态和倾向是最混乱不过的了。因为这两个词掩盖了一种语法上的区别。”


      3楼2011-09-0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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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3.之后开始谈私人语言,但之前章节为讨论做准备的。


        5楼2011-09-0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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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事实上我可以比如说发明一种从未有人玩过的游戏。——但是下面的情况也是可能的吗:人类从来没有玩过任何游戏;但有一次有个人发明了一种游戏——这种游戏的确从未有人玩过?
          205.“但是,对于意向,对于精神过程来说,值得注意的是:一种习惯,一种技巧的存在对于它们而言并不是必要的。例如,可以设想有两个人在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游戏存在的世界里下棋;甚至可以设想他们刚要开始下棋——却就被阻止了。”但是,下棋难道不是由它的规则所定义的吗?那么这些规则在想要下棋的人的心中是怎样表现的呢?


          6楼2011-09-07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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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词语的作用及如何工作,下棋比喻、遵守规则……都和私有语言论证有联系。


            7楼2011-09-07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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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私有语言不存在,那么唯我论就没有什么价值,唯我论不过就是变换了语法,转换了另一种言说方式。


              8楼2011-09-0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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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唯我论并不意味着导致私有语言。


                9楼2011-09-07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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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4 23: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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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但是一条规则怎么能告诉我在这一点上应当怎样做呢?不管我怎么做,在某种解释下,都是与规则相符合的。”——那不是我们应该说的;我们应当说:任何解释以及它所解释的东西都是悬而未决的,因而不可能对被解释的东西给予任何支持。解释本身并不能确定意义。
                  “那么我无论怎么做都能与规则相符合吗?”——让我这样问:一条规则的表达——例如一个路标牌——与我们的活动有什么关系?这里有着什么样的联系?——也许是这样的联系:我受过训练从而对这种记号以一种特定的方式作出反应,而现在我的确对它作出了这样的反应。
                  但是,那只是给出了一种因果联系;只是说出了我们现在是怎么会按照路标来走的,但并没有说出这种按路标走真的是在于怎么一回事。相反,我已进一步指出,只有存在着对路标的有规则的使用,存在一种习惯时,一个人才按路标走。
                  199.我们所说的“遵守一条规则”是仅仅一个人在他的一生中只能做一次的事情吗?——这当然也是对“遵守规则”这个表达式的语法所作的一种注解。
                  仅仅一个人只单独一次遵守规则是不可能的。同样,仅仅一个报道只单独一次被报告,仅仅一个命令只单独一次被下达,或被理解也是不可能的。——遵守规则,作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
                  理解一个语句意味着理解一种语言。理解一种语言意味着掌握一门技术。
                  200.当然,可以设想,在一个不知道游戏的部落中有两个人坐在棋盘旁把一盘棋一步步走完,甚至还伴随着全部的内心活动。
                  如果我们看到了,我们就会说他们在下棋。但现在试设想把下棋游戏按照某种规则翻译成一连串的动作,这些动作我们通常不会与游戏联系起来。——例如翻译成叫喊和跺脚。现在假定这两个人开始叫喊和跺脚而不是进行我们所习惯的那种形式的下棋,而且他们做的方式是使他们的活动程序可以用适当的规则翻译成下棋游戏。那么,我们是不是还想要说他们在下棋?人们有什么权利来这么说呢?
                  201.这就是我们的悖论:没有什么行为方式能够由一条规来决定,因为每一种行为方式都可以被搞得符合于规则。答案是,如果一切事物都能被搞得符合于规则,那么一切事物也就都能被搞得与规则相冲突。因而在这里既没有什么符合也没有冲突。
                  在我们论证的进程中,我们作了一个接一个的解释;似乎每一个解释至少都暂时使我们感到满意,然后我们又想到还有另外的解释在它的背后。仅仅从这一事实就可以看到,在这里存在着一种误解。这表明,存在这样一种对规则的理解:它并不是解释;而是在一个又一个的应用实例中显示在我们所谓的“遵守规则”和“违反规则”的活动中。
                  因此,人们倾向于说:每一种根据规则而进行的活动都是一个解释。但是我们应当只用“解释”一词称呼下述活动:用规则的一种表达形式代替它的另一种表达形式。
                  202.因此,‘遵守规则’也是一种实践。而认为自己在遵守规则并不就是遵守规则。因而,人们不可能‘私人地’遵守规则:否则,认为自己在遵守规则就会同遵守规则是一回事了。


                  10楼2011-09-22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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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只单独一次遵守规则是不可能的----这个争议很大的。
                    理解一个语句意味着理解一种语言。----维特根斯坦的意义整体论
                    规则悖论的维特根斯坦解释是简单而重要的。
                    部落二人叫喊与跺脚如果与下棋对应的话,下棋就是他们叫喊与跺脚的解释,如果一个解释依赖于另一个解释,另一个解释又会依赖于它的背后的解释,……这会导致无穷后退的困境!
                    维特根斯坦药方就是:【存在这样一种对规则的理解:它并不是解释;而是在一个又一个的应用实例中显示在我们所谓的“遵守规则”和“违反规则”的活动中。】
                    所以【‘遵守规则’也是一种实践。】“对规则的掌握不尽是(对规则的)解说”
                    【而认为自己在遵守规则并不就是遵守规则】遵守规则只是在活动中显示出来的,而不是心理上的“认为”。
                    但是这一点是重要的【人们倾向于说:每一种根据规则而进行的活动都是一个解释。但是我们应当只用“解释”一词称呼下述活动:用规则的一种表达形式代替它的另一种表达形式。】“解释”这个词所指就是“用规则的一种表达形式代替它的另一种表达形式”。所以【任何解释以及它所解释的东西都是悬而未决的,因而不可能对被解释的东西给予任何支持。解释本身并不能确定意义。】


                    11楼2011-09-2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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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是支持派


                      IP属地:河北12楼2011-09-23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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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的也有很多大家的,
                        艾耶尔、斯特劳森、乔姆斯基等
                        艾耶尔是误读。


                        13楼2011-09-23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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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守规则’也是一种实践。而认为自己在遵守规则并不就是遵守规则。”
                          内在过程要有外在标准,但是维也并不是个行为主义者,并没有仅仅把行为看作遵守规则的判据。这一点在关于遵守命令中,维做出了展示。自愿去做与按命令去做同样的行为,是不一样的。也即不能仅仅根据与遵守规则的一致的行为来判断是遵守规则。行为只是遵守规则的一个部分,游戏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完整的游戏。
                          


                          14楼2011-09-27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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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看过一个关于反私人语言和唯我论的文章,应该很好找。那篇文章写的不是怎么透彻,但是还是可以勉强把事情讲清楚~


                            15楼2011-09-28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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