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要求是最基础的命题,它是人们对世界进行解释的最基础、微小的单位。如果你提出的所谓“公理”不是人们认知的“基本微粒”,那么你这个公理是没有意义的。
窃以为,你的这个“公理”没有意义。因为它的意义是不明朗的。“物体的表面或围成的图形表面的大小,叫做它们的面积”,对这个定义首先我想问:那表面的大小又是什么东西呢?还有,图形应该怎样定义呢? 显然可以看出这不是人们认知的“基本单位”。
顺便我说下两个问题。
1、我对整数乘法交换律的证明:
由乘法分配律有
a*b=a*1+a*1+a*1。。。(一共有b个a*1)
= 1+1+1+1....(共a个1)
+1+1+1+1....(共a个1) {共b行}
+1+1+1+1....(共a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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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加法交换律有
原式= 1+1+1+1....(共b个1)
+1+1+1+1....(共b个1) {共a行}
+1+1+1+1....(共b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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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b*1+b*1。。。(一共有a个b*1)
再次运用乘法分配律有
原式=b*a
2、在我这种定义下 a*无理数 的计算。(都为正数)
显然,对于 a*有理数 (a*c/d)根据分配律总有 d个a*c相加=a*c 从而可以确定a*c/d的数值。
而对 a*无理数 ,由于存在一个有理数数列a1 a2 a3 。。。。。。
其中an < an+1 ,an<无理数,lim (an -无理数)=0 、n趋于无穷大。
又由于a*0=0, 且 “任何两个正数的乘积都大于零” 容易有a*b》a*c(其中b》c)因而数列a*(a1-无理数)、a*(a2-无理数)、a*(a3-无理数)...... 有:a*(an-无理数)《a*( an+1 -无理数)《0 容易得出数列有极限且极限为零。 因而lim(a*an)-lim(a*无理数)=lim【a*(an-无理数)】=0
最终有:a*无理数=lim(a*an) ,n趋于无限大。
这就是对 a*无理数 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