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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论田成有法官的 “一个标杆、一个典型”★★(原创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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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一旦可以不定死刑,后果不堪设想,田想法我就觉得可笑。就是不判死刑的罪犯,也要有说服力。杀了两人,还都是孩子,没有太多抵抗能力的弱势群,怎么可以不死?


89楼2011-07-1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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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的本质,不是杀人偿命,而是把不得放在社会的危险分子给隔离的。
    要隔离那种没用的东西还要费纳税人的钱吗?而且也有各种社会因素,隔离不可能是完全能永久隔离的,所以应该得死。不如剖解后分发给需要脏器移植的人了。


    90楼2011-07-1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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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3 20: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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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段说对了,就是药案错判,药家鑫冤死。因为“民意”。
      李案没有民意参与,于是判对了,是打民意耳光。
      而。。。
      不说了,鄙视自以为是者。


      IP属地:山西91楼2011-07-18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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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愤怒愤怒


        93楼2011-07-1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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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现代社会不存在青天,我们都是一般人,有钱人,有权人,才有话语权,才能掌控命运,ZF不给力


          94楼2011-07-1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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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法官~ 很简单的案子,非要搞出点花头,奸杀一人 撞死一毫无行为能力的幼儿,这种人还不能判他死刑,还要给他杀人的机会吗? 真为这田大官爷的家人担忧。。。


            95楼2011-07-1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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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俺就不评论


              96楼2011-07-1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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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在倒退中……


                97楼2011-07-1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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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3 20: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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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法官啊,麻烦你们有点秉公执法的意识吧,不知道,口袋里边有装了多少红包,如果说,把你家的小孩杀了,你可能就不会这样认为了了吧。很赞同楼主认为的。竟然不能草率地结束一个人的生命,如果世上还能允许这样的人存在的话,这不仅是对死者灵魂极大的侮辱,而我们,也活得不够安全啊。现在杀人不偿命的话,不知这个社会还会有多动荡。。。
                  可悲啊。。对死者最好的吊念就是,对杀害者最最严重的惩罚,毕竟死去的是两条鲜活的人命啊。。


                  98楼2011-07-18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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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遗为脑残中的脑残


                    IP属地:山东100楼2011-07-1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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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好嘛。


                      IP属地:上海101楼2011-07-1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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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药家鑫该死缓,判重了,纯粹是被民众说死的


                        IP属地:上海102楼2011-07-1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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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我活够了!我第一干掉的一定是这个法官!让他试试不偿命是滋味,等着,千万别死。
                          我也就几年可活了!


                          IP属地:广东104楼2011-07-1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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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把法律搞乱了。


                            105楼2011-07-1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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