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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论田成有法官的 “一个标杆、一个典型”★★(原创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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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这法官的说法,我宰了它全家去自首也不用死咯


IP属地:广东53楼2011-07-1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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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NG


    54楼2011-07-1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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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3 2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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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成她女儿和儿子看他放啥屁?


      IP属地:辽宁55楼2011-07-1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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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司法太不健全了,应该连同那个法官,一同定罪,这样,那些鸟执法人员就会有顾忌了。


        57楼2011-07-1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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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砍了这小子,顺便抢前排


          58楼2011-07-1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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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对法律的玷污。”“10年之后再看这个案子,也许很多人就会有新的想法。”、“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也要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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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几千年的杀人偿命的传统思想十年就能改变吗 你以为是陈奕迅的十年爱情变迁啊
            为了创立一个标杆一个典型就放过他,我不知道法官是不是在为自己的事业创作某些重点
            这么严重的案情,不判死刑,才是对法律的玷污。
            现如今连法官都哗众取宠了,想红的人越来越多了啊。
            


            59楼2011-07-1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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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要是力气死亡的话,这个案子才是标杆


              60楼2011-07-1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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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爷爷的,把量刑法律依据拿出来,不需要10年当下老百姓就能看清


                61楼2011-07-1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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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3 21: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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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哥好


                  IP属地:山东65楼2011-07-1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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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死人,不偿命。这都可以,那药家鑫也确实挺无辜 了


                    IP属地:广东66楼2011-07-1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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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下


                      67楼2011-07-1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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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句话叫做杀人者偿命,欠债者还钱。听田院长这意思是十年后杀人者就没罪了?欠债者也不用还钱了。可我觉得你怎么说的不是十年以后的事情,而是应该说的是现在的事情呢。十年后法律肯定要比现在严肃,不过你不一定能看到,即使你能看到,它也是一个反面教材!


                        68楼2011-07-1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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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晓得说神马好、、、只想感叹:哼,世道~~~~


                          IP属地:江苏70楼2011-07-18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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