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这人好奇怪!我并没有生气,只是在跟你辩论,你为什么一定要把你的意志强加给别人呢?我是当事人,你觉得万事是当事人的感觉重要,还是你的感觉重要呢?我的文章结局对你还是个谜,你凭什么就可以断定你已猜到结果了?我以为你也太妄自尊大了吧!我劝你做人还是谦虚一点为好。要知道山外青山,楼外楼啊! 你说:“我的语訁表达能力差。我要是他,我会比他做的更好。”我想,你连语言表达能力都差的话,你又有什么可以自信:能比他做得更好?先理清你的逻辑思维,再来教训人吧!你以为我再去嫁一个单身的男人,我就可以幸福一辈子?但我恰恰再也不想嫁人了,难道我这一辈子就没有权力决定自己的幸福与快乐吗?什么纸包不住火?我犯了条律了吗?我比你清楚自己是个好女人!你是否想说:这样的好女人做有妇之夫的情人太惋惜了?那么我再重申:从法律上讲,我是个成年的行为能力人,我有权决定自己的个人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你还有疑问吗? 不过朋友,在此我还是要感谢你对我好意的关心,欢迎你再来作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