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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一下“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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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总是将“法治”和“人治”分割并对立开来,并理所当然的认为法治社会更加公平公正,可是我不这么认为。
如果从字面意思上看人治是以人的意志作为法律的标准,而法治似乎就理所当然的以法律作为唯一标准。但实际真的如此吗?人治社会可能的确如此,我们用一个在这两个社会中处境相同的穷人来对比。
在所谓人治社会中,这个穷人犯法所受到的判决几乎完全由判决他的“青天大老爷”决定,但这个判决者是个完全随机的人,他可能公正不阿也可能贪污腐败,那么他所受到的处罚可以说是基本随机的。
而在法治中,人们觉得既然以法律作为唯一标准,那么显然一个无意识的拟人化的“法律”是绝对公平公正的,可事实真的如此吗,在一个所谓的法治社会,一个穷人对法律的认识能有多少?他能知道自己是不是在违法,违法后果有多严重,有什么办法逃避违法风险等等,而显然富人对此的了解更多,他们可能本身就要懂法,即使不懂法也可以请法律顾问来帮助他。
而我们再假设穷人和富人同时违法被送上法庭,他们所能请出的律师能力公平吗,我们可以举出一个极其简单的例子,腾讯法务团队号称“南山必胜客”,假如“法治”真是一个凭空冒出来的,决定公平公正的东西,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上面这种例子。世界上靠着专业的律师减轻甚至逃避处罚的案例数不胜数,而这显然和穷人没多大关系。
最后就是法律本身的问题,这个法律他真的公平吗?比如同样的偷窃罪,偷走一个孤苦无依的农村老人几千块钱可能会要了这个老人的命,而偷走一个富豪的几千块钱对他只是数字波动,但这两种后果完全不同的犯罪法律对其的处罚却完全相同,这种例子可以说处处都是,所有以财物损失多寡来论罪的法规都是如此,而不幸的是几乎所有法律都是以此为基准。
所以我可以说在“法治”中面临的处境是全方位,系统的以财富划分的结构性劣势。而在“人治”社会,中不论穷富,他们所面对的都是一个随机的“青天大老爷”,于是就可以明显看出上面说的将“法治”“人治”对立并推崇“法治”者的立场如何了。用阶级视角来看待更是如此,任何法律必定服务于其创造者的意志,只不过“人治”是明晃晃的告诉你它以判决者的意志为标准,而法治则以隐性的财富划分作为标准,可是财富是由人掌握的,它也是以掌握财富者的意志为标准。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6-04-05 20:44回复
    无语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6-04-06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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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2 04: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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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抬杆!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6-04-0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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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要是能完全公平,那结婚率也不会这样有意思了。所谓一切治理,必定起源于人。寄托法治公平就好比以前的先富带后富以及未来的机器人发展完善后就可以躺着领工资了。人性的问题会贯彻人类发源与灭亡。这个实际上最公平的反而是某些自然规律,例如生老病死这些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6-04-06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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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兴趣可以看,法律运行论,等量化研究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6-04-0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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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们的法治和西方语境下的法治有很大差别,不是什么都程序正义就完事了的。西方所说的法律和我们理解的法律也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因为社会形态不一样所以法律发展的路径完全不一样。比如西方的法制在初期本来覆盖的就主要是社会上层人士,最主要的作用是国王树立中央权威,是大当家处理各位小头目之间的利益纠纷用的。中下层平民的纠纷本地教会加黄老爷就直接定性了,根本走不到需要法庭判决的地步,所以穷人富人资源不均这个问题在成规模的近代市民社会成立之前压根就是不存在的。再比如我们的传统向来是法和律分开考虑的,所以我们叫法官而不是律官,叫律师而不是法师。律还包含有令和例,这些区分都是西方社会里不存在的。楼主有兴趣可以去找英国法制史和社会史比照着看,再对比我们从秦律到大清律的发展过程,会很有意思。


            IP属地:日本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6-04-06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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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论这个问题没意义,政策需要有人执行,你无法保证执行者会不会使坏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6-04-07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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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没有理解两者的含义,人治不是人的治理的意思。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6-04-07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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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2 04: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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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以为,人治立足于“德”,法治立足于“法”。前者偏于主观判断性,后者基于条款规定性。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是一个追求而非现实存在。那么,这个“追求”的动力是什么?是“德”。马克思喜欢用“扬弃”这个词,其核心内涵是对于一些过去式,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旧有事物不可全盘否定,需要革新发展。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6-04-07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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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依据法律治理。法律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是上帝恩赐的,是从人民中走出来的法律从业者们经过探讨,最终制定法律。它不是一成不变的,一般应符合当下的社会状况,权衡各方面的利益综合得出,能引导社会价值观积极向上的规则。它总体应更符合人民的利益,约束社会各阶层,约束暴力机器。而人治,依赖的是治理的个人,人善则治善,人恶则治恶,很多时候无法避免人性的私。所以法治更符合人民的利益,人治则可能更容易偏颇。
                    而且人治更容易引起人与人的矛盾


                    IP属地:浙江12楼2026-04-07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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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治,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服就可以逻辑自恰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6-04-07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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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清楚,法律实际上是社会治理的底线!而道德是在法律之上的个体修养!我们天天高喊依法治国,实际上是把底线抬高了!而古代文人讲究修身养德的!儒教的仁义礼智信也不全是封建糟粕!我们为什么抛弃自身几千文明而去完全向西方学习他们的法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6-04-07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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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的人治以“德”为标准,法治的核心不是“法”,因为“法”的核心是劳动成果标准、实效标准。比如,劳动者分配标准,人治就是“德勤绩能”标准,这导致自由裁量权无限,实质上是“领导打分”、领导决定一切,是“一把手”的“手”在“主宰沉浮”,决定荣衰。法治就是坚持劳动成果标准,包产到户就是坚持粮食标准,而劳动成果是“直来直去不拐弯”的,群众都明明白白的,领导难以糊弄群众的。劳动成果标准如同公平秤,如同铁尺一样,不受领导个人意志影响,因而真正实现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从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6-04-07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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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道德全是法治的后果与全讲道德没法治的后果都是灾难的,法治与道德互补才行,家庭不讲道德是不行的,企业业务不讲法治也不行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6-04-07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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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2 04: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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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也是人立得。对我有利就立,对我不利就疲。


                              来自iPhone客户端18楼2026-04-08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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