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刀迷欢迷和某朵迷比一家人都亲,同一类素质的人分化出来的三体。初心本一人,又何必假装互相伤害占用简中网资源呢?戏精。
我这会儿突然反应过来,发现我被人绕糊涂了,也犯了法盲错误。因为“原唱”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仅仅是行业圈和公众的认知概念,这个认知概念靠的不是法律,而是靠约定成俗。无论是法律还是合同还是词曲作者聂小慧还是版权公司,实质上都不能决定原唱是谁,说白了,这事压根就不归法律管,而是由行业和公众约定的“原唱”到底是什么含义管,归道理管。词曲作者或版权方违反约定语义来决定谁是原唱的事情在乐坛颇有先例 ,但有先例不代表就是正确的,绝大多数版权方都是严格遵守公众约定含义来表述谁是原唱的,那些违反并不是行业圈主流。至于某朵迷说|说不定合同里就写明云朵是原唱,受法律保护,那是无稽之谈。合同里不可能写那个,就是写了也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原唱”并不是法律概念。合同里是写双方权益那些内容,而不是去写原唱不原唱哪些语义游戏。
版权公司可以决定哪些人可以使用自己的作品以及决定他们的使用方式,但真没有牛到可以任意决定谁是原唱的程度。比如,刀郎公司固然有权违反行业惯例去剥夺楼兰原唱云朵对楼兰的表演权,它的这种违反行业惯例的迫害原唱云朵的做法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刀公司却不能宣布楼兰原唱不是云朵而是徐子尧,即使它那样宣布了,除刀迷之外的公众也不可能接受赞同,法律就更不可能去保护那种与法律无关的荒唐宣布。
我这会儿突然反应过来,发现我被人绕糊涂了,也犯了法盲错误。因为“原唱”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仅仅是行业圈和公众的认知概念,这个认知概念靠的不是法律,而是靠约定成俗。无论是法律还是合同还是词曲作者聂小慧还是版权公司,实质上都不能决定原唱是谁,说白了,这事压根就不归法律管,而是由行业和公众约定的“原唱”到底是什么含义管,归道理管。词曲作者或版权方违反约定语义来决定谁是原唱的事情在乐坛颇有先例 ,但有先例不代表就是正确的,绝大多数版权方都是严格遵守公众约定含义来表述谁是原唱的,那些违反并不是行业圈主流。至于某朵迷说|说不定合同里就写明云朵是原唱,受法律保护,那是无稽之谈。合同里不可能写那个,就是写了也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原唱”并不是法律概念。合同里是写双方权益那些内容,而不是去写原唱不原唱哪些语义游戏。
版权公司可以决定哪些人可以使用自己的作品以及决定他们的使用方式,但真没有牛到可以任意决定谁是原唱的程度。比如,刀郎公司固然有权违反行业惯例去剥夺楼兰原唱云朵对楼兰的表演权,它的这种违反行业惯例的迫害原唱云朵的做法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刀公司却不能宣布楼兰原唱不是云朵而是徐子尧,即使它那样宣布了,除刀迷之外的公众也不可能接受赞同,法律就更不可能去保护那种与法律无关的荒唐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