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封建社会本质是人治不是法治,你这么问其实触及一个根本问题,恶法是不是法?执法者到底有没有资格代表法律行使自由裁量权甚至变通司法执法?法律事实重要还是客观事实重要?
1、宋阿糜的案子,阿糜自始至终是个被利用的,到底能不能把她作为太阴会的会主也就是罪魁来作出司法判决?而且阿糜算是越狱而不是被放过。
2、上仙坊妇仇者联盟,证据无法闭环,真相也是苏无名猜的,反而是黑头自己招了,证据闭了环可以结案。
3、异域太子养鸟杀人那是天子特赦,符合唐律疏议的规定啊。
唯一有问题的是舞阳案,卢凌风都已经指出舞阳和除灰夫存在违法嫌疑而不法办,这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