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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网分层系统对比(VB、CASP、PSW、O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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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作为目前国外最活跃的论战平台,在汪吧也算是大名鼎鼎,但是其他一些论战平台就没什么名气了,最近接触到了一些其他平台,在这里分享一下个人的对比。


IP属地:山东1楼2025-11-08 16:03回复
    xiayukai1999、woshinidie1275、交换机爱上瘸. . . 被楼主禁言,将不能再进行回复
    1.简述
    在层级命名上,外网基本大同小异,都是采用11-1/0进行分层,每一大层级划分C、B、A的小层级,小层级之间根据需求再进行分层(Low、High),每个具体层级若跨度过大,再添加“+”。根据划分依据,可以大致分为前期(三维宇宙之前)、中期(维度范畴)、后期(超越维度)
    在前期的分级中,外网基本是一致的,至少数量级上差别不大。在中期,划分标准就开始有较大差异,整体而言,VB、CASP、PSW都是以维度为不可数无限差距,而OBW则是可数无限差距。在后期的分级中,更可以说是完全不同了,VB的0(无上限)、CASP的域外宇宙(1-S)、PSW的超越论、本体论、否定神学(1-T~0)、OBW的否定神学(1-Aα、β、Ω)。


    IP属地:山东2楼2025-11-0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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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4 12: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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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层依据
      前期分层依据没什么好说的,基本是按照范围、能量进行分级。OBW明确支持动能计算(不考虑相对论)。
      从层级表中可以看出,外网相对来说并不太重视单纯的无限,而是更侧重于实际构造,不可数无限作为维度差距,并不是因为不可数无限本身,而是因为一条线会增加不可数无限的维度,普通的无限(非不可数无限)相较于有限数甚至无法增加一个小层级(VB)。
      当然,也只有VB这么严格,在CSAP上,可数无限还是能增加一个小层级(三维除外)。PSW甚至在三维也能通过可数无限增加一个小层级,不过PSW也明确规定了,“更无限”无法在无限的基础上提升层级。
      OBW之所以将可数无限作为维度、层级差距,同样有着自己的依据,将维度差距进行质量判定(门格海绵),因此要求无限差距。这也说明了为什么OBW要求明确无限差距,不可数无限大部分作品都不会明确,但是无限还是出现的比较多的。(OBW没有不可数无限)
      维度论存在问题:实际上,不只是国内,国外许多作品中的维度也仅是一个同级宇宙,但VB、PSW、CASP都将其视为维度扩展,只有OBW要求无限差距维度。


      IP属地:山东3楼2025-11-08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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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C以上外网差异讨论
        在三维宇宙及其之前,不同论坛基本只是一些数量细节的差异,但是在2-C之后,差异越来越大。
        VB第2层级都是四维空间,而CSAP、OBW的2-A+则是能影响五维构造,PSA的第二层级虽然都是四维,但是支持两次无限跨越(2-C是四维,2-B+无限四维,2-A+无限2-B)。
        在第1层级,VB、CSAP、OBW都是根据M理论定义定义了1-C的上限为11维度(不过CSAP、OBW是从6维开始),而PSA则直接1-C就到了可数无限维度,相当于VB、CSAP、OBW的High 1-B,值得一提的是,VB的High 1-B+是不可数无限维度,CSAP的大于可数无限维的任意维度依然是High 1-B,OBW则是比可数无限多可数无限倍,依然是High 1-B。
        无限维度再上,基本没法对标了(其实之前也不能完全对标,OBW维度差距是可数无限),再往上不同网站的超越性几乎完全不同。
        VB的Low 1-A是冯·诺伊曼宇宙/一切可能性维度,CSAP未有Low 1-A,PSA的Low 1-A是不可数无限维度/连续函数空间,OBW的Low 1-A至少阿列夫1维度/实坐标空间/模态现实,再往上的数学空间依然是此级;VB的1-A超越数学、质性差距,CSAP的1-A超越维度;PSA的的1-A是不可数无限维度之上的任意数学空间,+也只是无限层级延伸,OBW的1-A同样是超越维度,但是不可达基数的超越属于较高层。


        IP属地:山东4楼2025-11-08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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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与汪吧对比(单体以下)
          汪吧和外网在单体一下对比中,前期大致近似,但在行星开始,能量计算有较大不同:在人类级,外网对运动员要求更低(100~300J),汪吧则是300~600J。外网的“街头斗士”(300~1500J)涵盖了汪吧的运动员~爆砖;
          汪吧的超爆砖~弱屋,差不多对应外网的标准墙体(9-B);
          汪吧的爆屋对应外网爆屋(9-A小型建筑),不过在能量上限上,略低一个数量级;
          弱楼~爆楼对应中型建筑(8-C),强楼对应大型建筑(High 8-C),超楼~弱街对应爆街(8-B),爆街~强街对应复数爆街(8-A),超街对应小镇(Low 7-C),弱城对应顶级大型城镇(High 7-C),爆城~强城对应城市(7-B),超城对应爆山(7-A),弱国对应岛屿(6-C),爆国对应大岛(High 6-C),强国~超国对应外网小国(Low 6-B),弱大陆对应爆国(6-B),爆大陆对应大国(High 6-B),亚欧大陆对应大陆(6-A),弱地表~地表对应复数大陆(High 6-A);
          行星开始,汪吧与外网基本都差1~2能级,弱爆星~爆星对应小型行星(Low 5-B),强爆星对应行星~大行星(5-B~5-A),超爆星~弱恒星对应褐矮星/矮行星(High 5-A),恒星~强恒星对应小型恒星(Low 4-C),超恒星对应恒星(4-C),弱星系~超星系对应恒星系(4-B) ,超星系团对应复数恒星系(High 4-B),宇宙结构对应复数星系(3-B)。


          IP属地:山东5楼2025-11-0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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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与汪吧对比(单体以上)
            严格来说很难比较,因为外网主流三维较二维是不可数差距,严格构造上来说,VB、PSW、CASP的二维~无限维都是ℵ1。但从作品实际上比较更合理,例如一个无限大的三维空间,在外网是3-A,在汪吧是单体。更近一步的,构造上四维较三维同样是不可数差距,但从作品实际来说,也就是无限时间、无限空间的宇宙,在汪吧属于多元。当然这里需要忽略High 3-A(可数无限三维)、2-A(可数无限四维),或者把High 3-A也当作多元,2-A也当作无限多元。当然,如果按照OBW的标准,从单体到无限盒子就能完全对应了(并且OBW还明确了维度差距(无限差距)会导致能力无效)。
            至于无限盒子往上,汪吧所有量级基本都在外网属于一个层级(无限维度之上、超越维度之下的大基数~冯·诺依曼宇宙)
            下表为VB与汪吧(单体~无限盒子)对照表


            IP属地:山东6楼2025-11-0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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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于叙事层
              关于叙事层,各个论坛都没有在分层系统中进行描述,根据个人查阅,VB将叙事层视为1-A,而CSAP、PSW将叙事层视为一层维度差距,OBW没有叙事层相关讨论。


              IP属地:山东7楼2025-11-08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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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OBW编写规则中明确
                看来国外和汪吧也差不多,龙珠、死神、东方、一拳、JOJO、宝可梦都有争议
                (1)仅适用于现有或未来可能收录的角色档案。请据此统筹考虑。
                (2)未有确证请勿抱怨《龙珠》的评级。该作设定多有矛盾,“作者之言”亦屡见误用,导致战绩解读困难。
                (3)不要以“悟空能毁灭希特的次元”为由把悟空与希特上调到 Low 2-C。相关争议指出悟空仅毁坏了“物理宇宙”,且该“次元”未证为宇宙尺度。亦切勿因那美克星被摧毁就把弗利萨上调至“恒星级”;他影响的是星核而非整颗行星。
                (4)不要因“超越时间”“不可理解”等夸饰把吉连评到 Low 2-C。
                (5)勿因“全能”字样就将友哈巴赫上调至 Tier 0。此类用词在《死神》乃至诸多作品中常被滥用;除非有明证,否则不予上调。同理,不要把友哈评为“多重宇宙级”;相关领域被明示为“行星尺度”,并非含有独立时空连续体的真正宇宙。
                (6)不要把暗黑施耐德评到 4-D 之上。《BASTARD!!》中的“存在层面”并非空间维度,只是功能不同的平行宇宙。无确凿证据前,上限不应超出 Low 2-C。
                (7)请暂勿为阿知无(阿知贺?Ajimu Najimi)给出具体量化评级,其事迹过于含混。相反,也不要因“超越维度”就评到 1-A;文中未明确“维度”指空间维度还是物理宇宙。
                (8)不要因“毁灭幻想乡”就把八云紫评到 1-A。“幻想乡”为外层结构(Outerversal)的说法已多次被否定。
                (9)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把埼玉评到“高于行星级”。“搞笑角色”或“一拳必杀”的论证已多次被驳;反复提出只会徒增噪音。
                (10)不要把超越者(Beyonder)评为 Tier 0。他的能力多次表现出限制,且曾被他人戏弄或压制。
                (11)不要把比尔·赛佛评到 2-A 以上。其所威胁的“外星文明”更像平行宇宙来客而非高维存在;他们最终也死于三维层面的坠毁,进一步反证。
                (12)没有确证请勿把 NEO 下调至 Low 2-C 或 2-C。多次讨论认为其远强于该层级。同理,不要因“数字世界”设定就下调《数码宝贝》;其已被确认是一个平行多元宇宙。
                (13)不要因“超越时空”就把泽烈夫评为 Low 2-C;并且不要因纳兹击杀泽烈夫就把纳兹评到 Low 2-C。该情节在前后文证据下属离群值(outlier)。
                (14)不要因阿尔宙斯未能摧毁陨石就下调其耐久。这被视为剧情需要(PIS),且与其可承受创世三龙攻击、可令多重宇宙环绕自身等设定相矛盾。
                (15)不要把全王评到 Low 2-C 以上。《龙珠》中的宇宙更像单一巨型时空,而非相互独立的多宇宙;也无证据显示全王能抹除“万有”,其表现限于 12 个宇宙。
                (16)不要把“阿奇索尼克”及其若干神级角色评到 High 2-A,更不要凭一幅含糊不清的图就把其阵营评为 1-C;文段更可能指“区域(Zone)”,而非空间维度。
                (17)关于索尼克,不要因击败索拉里斯就把索尼克、暗影与银色评到 2-C。文本显示三者合力才可取胜,个体不可等同标定。
                (18)不要把“黄金体验镇魂曲”评到 High 2-A;其本质仍为四维替身。
                (19)禁止引入 Suggsverse。止于此。


                IP属地:山东8楼2025-11-0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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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4 1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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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汪吧与外网在单体以上差异原因分析:
                  个人认为是受网文影响最大,早期网文中,很少有作品会涉及维度概念,而“次元”虽然出现不少,但正确使用的作品并不多(英语中维度=次元)。因此,以维度作为划分标准不具有应用价值。
                  而在网文中出现较多的是飞升(换地图),世界强度在早些年,甚至现在的网文中也是常见。然而,虽然世界强度存在,但明确存在无限强度差异的作品并不多,但是大小差距无限的相对较多。因此,以世界强度/世界等级/世界大小作为代替维度的标准,符合现实应用需要。早期,汪吧单体并不强制无限,但是在该思想的影响下,单体强制无限是必然的。单体以上等级都是以无限为单位,单体涵盖有限~无限不符合逻辑。但这种追求无限却又脱离了现实意义,外网无限并不构成大层级(甚至小层级)的跨越,即不以无限为依据。而汪吧标准因为缺失了现实依据,仅存在单位数字,难免显得空洞,导致对无限、增长率的过分追捧。当然,汪吧单体以上体系并非一无是处,除了为了适应国内论战圈涉及较多的作品类型,也有其他好处,这里不再赘述。


                  IP属地:山东9楼2025-11-0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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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关于哲学、神学
                    首先,汪吧不考虑外网那种哲学、神学体系是正常的。国内大部分人对哲学、神学的认识都是中式的,与西方体系存在极大差异。而为什么不考虑中式哲、神学的构造呢?一是汪吧特供无限阻碍了其发展,很多存在“超越数学”以及其他较高名词的作品,反而在现有体系下并不高,无限层数不足,如果把这样的作品放在较高层级,那么原本比他更高的其他作品粉丝是无法接受的,被迫只能按照现有体系竞争,即利益相关太多。而是也的确很少有人考虑以中式哲、神学建立体系,即使要建立哲、神学体系,也会以拥有成熟体系的外网为模版。


                    IP属地:山东10楼2025-11-0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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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关于OC谬论
                      国内论战圈没适用该标准很神奇,外网多数都会考虑OC谬论,单纯为了追求高战力的作品会被视为最低战力。论战并非是为了得到一个最强的角色或作品,而是讨论作品、角色,不同水平区间有着不同的讨论作品,量级划分是为了防止恶意轮,而不是为了让粉丝狂热追求提高量级去压制别的作品。也正是没有OC谬论,导致国内存在一批神秘高战小圈子。
                      单纯比无限强无限,以至于更多无限的意义是什么呢?无论是从序数还是基数考虑,其实和角色强弱都没有什么关系,因此只能说是汪吧特供。相对而言,并没有把数学视为一切的外网反而更重视数学。


                      IP属地:山东11楼2025-11-0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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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关于全能
                        这一点主要是VB讨论的更多,简单来说就是,VB认为全能只需要逻辑全能,无法实现反逻辑的事情不视为全能破格(创造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而PSW虽然没有对全能的讨论,但是根据分层描述可以得知,PSW是认为全能可以超越逻辑。
                        下为VB对全能的介绍:
                        (1)引言
                        “全能”在最常见的表述中被定义为“能做一切之事的能力”。它通常与“无所不在”与“全知”等属性并举。
                        更分析性的表述是:“当且仅当 X 所意欲达成的某种事态 Y 不可能不实现时,X 才是全能的。”由此定义会引出大量关于该概念自洽性的潜在困难。著名的全能悖论随之而来: “一个全能者能否创造一块自己举不动的石头?”
                        全能还有另一面,与上面“功能性”的方面相区别,即“最大权能”的角度:在逻辑矛盾的代价下,根本上不可能被超越。虽然与前述表述显然相关,这一方面可被视为关乎该概念的根基。也就是说:我们希望提供一种逻辑机制来解释并正当化“无边权能”的主张。本文试图对全能的这两面进行概览,并给出本社区使用该概念的指南。
                        (2)词源
                        Omnipotence 源自拉丁语,意为“全能”“一切力量”。由此派生的 “Omnipotent(全能者)”,意近“全能的”“能做一切之事者”。
                        Omni-:拉丁语 omnis,意为“每个、全部”
                        Potence:
                        源自拉丁语 potentia,意为“力量、能效”
                        源自拉丁语 potens,意为“有力的、强有力之物”
                        (3)全能的功能性
                        (3.1)模态
                        逻辑中两个极重要的概念是“必然”与“偶然/或然”。简言之:某事若不可能不成立则为“必然”,否则为“偶然”。就逻辑命题而论,这些概念体现在模态逻辑所研究的下列形式:
                        必真命题(如:“所有未婚男子都是未婚者”)
                        必假命题(如:“约翰比玛丽矮且玛丽比约翰矮”)
                        偶然命题(既非必真亦非必假,如:“所有苹果都是红色的”)
                        某事在不违反给定条件时被视为“可能”。在此语境中,所指条件往往是逻辑法则。因此,必真与偶然命题皆属“可能”。逻辑法则本身也在该范围内,只要其自洽。必假(矛盾)则是“不可能”。
                        在当代哲学与逻辑中,这些概念常以“可能世界”的思想来刻画。尽管名称颇具煽动性,“可能世界”主要是内部一致的抽象事态,未必是宇宙学意义上的世界。
                        技术上,“世界”被定义为“最大且自洽的一组命题”。可设想所有可思的命题集合,并在保持一致的前提下为每个命题赋真/假值;当全部赋值完毕,所得即为一个可能世界。比如“仅有一个电子存在”的世界,就是除“存在一个电子”(及围绕该电子的相关命题)为真外,其他命题皆为假的那一组赋值。
                        真值表就是这种“可能世界”的简例:对命题 p, q, r 的 8 种真值组合,各自构成一个可能世界。
                        在此框架下,“可能、不可能、必然、偶然”可表述为:
                        命题可能:至少有一个可能世界中为真;
                        命题必真:在所有可能世界中为真;
                        命题必假:在所有可能世界中为假;
                        命题偶然:在某些世界为真而在另一些为假。
                        因此,“可能世界”的外延非常广阔:它并非仅指“单一时空连续体”的宇宙。显然,“存在无限多个时空连续体”这一命题可自洽地被判为真或假,也因此本身就可构成一个“可能世界”。
                        这里的“可能”是逻辑可能:命题是否遵守某一逻辑框架的法则。若这些法则仅为三大思维定律,那么逻辑空间极其广阔:凡不自相矛盾的事态皆可构成一个可能世界的“素材”。
                        与此对比的是自然法(物理法)意义上的可能,受自然律与物理条件约束。比如分叉时间线的“多宇宙”受此可能性的限制:其“可能的宇宙”仅是物理状态允许的时间线。同理,人类在物理定律下不能悬浮,故此举超出物理可能;但“人能悬浮”的观念无逻辑矛盾,因此仍属逻辑可能。
                        (3.2)“逻辑意义的全能”
                        基于以上,现代哲学与神学中最受辩护的一种立场认为:全能所蕴含的因果能力不延伸至逻辑荒谬与矛盾之事。支持者认为:正如矛盾不可能成为现实的一部分,矛盾也不是真正的“对象”——它们毫无实体,既非潜在也非现实。
                        因此,全能者不能创造“圆方形”“四边三角形”“已婚单身汉”,并非能力受限,而是这些所谓“任务”根本没有对应的对象。矛盾命题并未表达一个“X”,而全能者无法创造“X”。既然没有对象可言,全能者也谈不上“无能”。
                        作家 C.S. 刘易斯(《纳尼亚传奇》作者)常被引为现代支持者之一。他在《苦难问题》中说:
                        他的全能,是做一切“本质上可能之事”的能力,而非做“本质上不可能之事”。你可以将神迹归于他,但不能把“胡言乱语”也归于他。这并非限制他的能力。若你说“神既能赋予受造物自由意志,又能同时收回其自由意志”,你并未真正说出关于神的任何事:词语的无意义不会因在前面加上“神能”二字而获得意义…… 神不可能像最弱小的受造物一样去同时完成两个互相排斥的选项;这并非因他的能力遭遇障碍,而是因为胡言乱语终究是胡言乱语,即便对象是上帝。
                        对此立场的常见反对是:这似乎让全能者最终受制于外在之物(即逻辑法则),从而否定其全能。对此可有三种回应:
                        否认逻辑法则是“实际存在的抽象对象”。既然它们并不真正“存在”,便无从“束缚”任何事物。
                        肯认全能者就是逻辑之根基:逻辑法则只是我们以言语思辨的心智,对全能者作为现实“根本与条件”的本性之分解与回述。详述见本节后续。
                        第三种回应则是……
                        普遍可能论、模态志愿论与二律背反真主义
                        与上述观点相反的看法认为:全能者可以违背逻辑法则,完成矛盾与荒谬之事。比如创造“已婚单身汉”“四边三角形”,或“创造一块自己举不动的石头并且仍能把它举起”。出于不言自明的原因,这种全能观的支持者较少。
                        或许最著名的支持者是笛卡尔。他主张后来被称为“模态志愿论”的观点:上帝的自由创造之举,连同逻辑与数学中的“永恒不变真理”也同源于此。既然上帝是这些真理之因,他也可以不那样创造,因此能自由施行逻辑荒谬,而不受自身所制订的限制。
                        此一立场亦被称为“普遍可能论”,在当代哲学中普遍被视为难以成立。然而,近代亦有人提出相近(虽更侧重于上帝自身存在之性质)的观点,如 István Aranyosi 的“逻辑泛神论”:上帝最好被理解为“逻辑空间(Logical Space)”的总体。所谓逻辑空间,是最大限度包容一切可思命题及其否定的领域;不仅包含一切可能世界,甚至包含关于可能世界的矛盾陈述。
                        例如:大卫·刘易斯主张模态实在论,认为可能世界与我们的世界一样是具体而真实的,是模态判断的“真值支撑者”。另一些人则视可能世界为抽象对象,还有人把它们当作为形式化模态逻辑而构造的有用虚构。对 Aranyosi 而言,上述三种立场都作为不同的“逻辑空间”(小写)并列存在于总括性的“逻辑空间”(大写)之中。他写道(略):总逻辑空间既有“水平”维度(并列的互斥立场),又有“垂直”维度(上层并列容纳下层互斥的典范逻辑空间,如经典与二律背反真主义并置)。


                        IP属地:山东12楼2025-11-0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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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全能·续
                          (1)全能的(超)本体论
                          (1.1)存在之根
                          在考察了全能的“积极/能动”面向后,我们转向其“消极/被动”面向:不仅将全能视作“能做一切”,也视作“最大存在、不可逾越之力”。二者虽常被并论甚至混同,但后者未必可还原为前者。
                          当代西方哲学常将“最大/完满之存在”的概念追溯到坎特伯雷的安瑟伦。他在《独白篇(Proslogion)》中将上帝刻画为“无可思更大者”:若某存在仍可有更大的,则非神。由此衍生出大众语境中的全能者形象:拥有不可动摇之力与一切“成就伟大之性质”的“人”(Anselm 称之为“有之优于无之”的性质),且皆以绝对形态具备。
                          历史上关于如何具体理解这一刻画有多种观点。Brian Davies 将其中一类称为“人格神论”(theistic personalism)[7],大致指以“人的轮廓”为参照来勾勒神。需澄清:人格神论并不必然认为神具备肉身等人类局限;它只是把神看作在受造物属性的极大化形式下存在者[8],不一定排除如“时间性”等。
                          与此常被对比的是“古典有神论”(classical theism),其主张上帝与受造物质性地不同:无时性、不变性、无动情、纯一简单等。
                          哲学家 Barry Miller 将此类争论称为“完满存在神学”:上帝以最高度拥有一切“成就伟大的性质”,且这些谓词在神中的存在方式与在受造物中相同。William Vallicella 则将分歧表述为:上帝是“诸存在中的一存在”,抑或“存在自身”。
                          无论标签如何,问题的核心在于:是否存在一个共同的现实同时笼罩全能与非全能?抑或全能者超绝受造物,以致不存在任何一个统摄二者的更高类?不少思想家趋向后者。二十世纪神学家保罗·蒂里希称上帝为“存在之根”。他写道(意译要点):若把上帝当作“诸存在中的最高者”,他仍受制于有限性的范畴;真正绝对者应“超越本质与存在”的区分,是“存在—本身”。
                          简言之,将全能者认同为“存在之根”,意味着绝对者虽是万有之源,却在本真上超越一切受造存在的范畴与性质,不受其界定。[注] 这一思路可追溯至新柏拉图主义之鼻祖普罗提诺,其“太一(The One)”即为超越一切多样与区分的第一原理。
                          核心意旨:一切存在以“统一/一性”为其存在之条件;而“太一”不是又一个“统一的存在者”,而是统一性本身,因此“超越存在(作为诸存在之条件)”。类似地,柏拉图《理想国》第六卷将“善”置于一切本质(形相)之上,谓“善超越本质”。
                          东方思想中亦有类似表达,如商羯罗之“无属性梵”(无二非对之本体);近代世俗哲学中如叔本华将世界视为“表象”,其背后之主体(意志)不在时空之中。
                          (1.2)关于模态
                          如上所述,在此意义下的全能者先于并超越“本质与多样性”,因而涵摄其下的一切。若其作为现实之源而“创造”,此创造便不受任何外在条件。既然在其创造之外不可能有任何多样性,则其“创出”必须是彻底的:不仅创造具体事物,也创造本质本身。既然本质决定何者“可能”,创造本质者也就成为“可能性的根基”。
                          于是可说:其“先于可能性”的模态分类。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其“逻辑上不可能”,反可理解为其奠基逻辑自身之框架。换言之,若称其为“存在之条件”,则某命题何以算作“逻辑可能”,取决于其是否契合此“条件”;否则为不可能。
                          因此,对其而言“绝无在先者”。它的一切不源自他物,也不受更根本之解释原则支配。此“自足”性与“必然存在”观念相近。当代分析神学常将之转写为“在所有可能世界中存在”,但古典传统更强调其“无条件性”。一些古典神学家批评把上帝置于“可能世界框架”之内,会倒置本末:将上帝定义为受“可能性”制约,而非“可能性之源”。
                          若采“模态实在论”,可能世界是具体而定指的诸世界,则“存在之根”不可能作为其中“之一”。更贴切的说法是:它奠基了“逻辑可能性”与“可能世界”自身。


                          IP属地:山东13楼2025-11-08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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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VB层级系统
                            第11层:微不足道级(Infinitesimal)
                            无可用焦耳值。本层涉及能够创造/毁灭或影响低维宇宙的整体结构,或现实的更低层/层级的角色或物体。请注意,仅仅作为“图画存在”或“由数据/信息构成”不应归入本层,因为此类存在仍是三维的,只是规模极其微小。
                            11-C:低下位多元级(Low Hypoverse level)
                            能够毁灭/创造“无限低劣”的0维构造(大小任意)的角色或物体。本层也包括远低于此水平者;凡明显低于本层要求的角色,仍归于本层(例如被描述为对“常规现实在性质上更低劣”的角色)。
                            11-B:下位多元级(Hypoverse level)
                            能够毁灭/创造“无限低劣”的1维构造(大小任意)的角色或物体。
                            11-A:高下位多元级(High Hypoverse level)
                            能够毁灭/创造“无限低劣”的2维构造(大小任意)的角色或物体。
                            第10层:人类级(Human)
                            10-C:低于平均人类级(Below Average Human level)
                            能施加与低于人类平均力量水准者相当的力,比如年幼儿童或体弱者,以及较小型的动物(如猫、狗)。
                            10-B:人类级(Human level)
                            能施加与普通人(如青少年或不擅运动的成年人)相当的力。
                            10-A:运动员级(Athlete level)
                            能施加与更具运动能力的人类相当的力,如受训斗士或总体体能良好的个体。
                            第9层:超人级(Superhuman)
                            9-C:街头级(Street level)
                            站在人类力量与能力门槛上的角色或物体,由奥运级运动员或严格训练的武术家,以及更大型的动物所代表。
                            尽管名为“街头级”,该档位与实际影响整条街道无关,此名称更像是对武术电影等描绘之“街头斗士”的引用。
                            9-B:墙体级(Wall level)
                            能够摧毁或显著损伤极其坚固的材料,如石头、金属或钢铁,以及建筑物中类似坚固的结构部分(如承重巨石与墙体)。
                            9-A:小型建筑级(Small Building level)
                            能够摧毁房间或整座小型建筑(如房屋或更为简朴的建筑物)。
                            第8层:都市级(Urban)
                            8-C:建筑级(Building level)
                            能够摧毁中型建筑与构造,如大型工厂或大型综合体(如超市)。
                            High 8-C:大型建筑级(Large Building level)
                            能够摧毁大型建筑,如摩天大楼。
                            8-B:街区级(City Block level)
                            能够摧毁城市街区或等效面积空间。
                            8-A:多街区级(Multi-City Block level)
                            能够摧毁多个城市街区或等效面积空间。
                            第7层:核能级(Nuclear)
                            Low 7-C:小镇级(Small Town level)
                            能够摧毁一座小镇或居民点。
                            7-C:镇级(Town level)
                            能够摧毁一座城镇。
                            High 7-C:大型镇级(Large Town level)
                            能够摧毁一座大型城镇。
                            Low 7-B:小城市级(Small City level)
                            能够摧毁一座小城市。
                            7-B:城市级(City level)
                            能够摧毁一座城市。
                            7-A:山岳级(Mountain level)
                            能够摧毁一座山。
                            High 7-A:大型山岳级(Large Mountain level)
                            能够摧毁一座大型山体。
                            第6层:构造级(Tectonic)
                            6-C:岛屿级(Island level)
                            能够摧毁一座岛屿。
                            High 6-C:大型岛屿级(Large Island level)
                            能够摧毁一座大型岛屿。
                            Low 6-B:小国家级(Small Country level)
                            能够摧毁一个小国家。
                            6-B:国家级(Country level)
                            能够摧毁一个国家。
                            High 6-B:大型国家级(Large Country level)
                            能够摧毁一个大型国家。
                            6-A:大陆级(Continent level)
                            能够摧毁一块大陆。
                            High 6-A:多大陆级(Multi-Continent level)
                            能够摧毁多块大陆。
                            第5层:亚恒星级(Substellar)
                            5-C:卫星级(Moon level)
                            能够摧毁一颗卫星,或尺寸相近的天体。
                            Low 5-B:小行星级(Small Planet level)
                            能够摧毁一颗小型行星。
                            5-B:行星级(Planet level)
                            能够创造/摧毁一颗行星。
                            5-A:大型行星级(Large Planet level)
                            能够创造/摧毁大型冰巨行星,如天王星与海王星。
                            High 5-A:褐矮星级(Brown Dwarf level)
                            能够创造/摧毁褐矮星。
                            第4层:恒星级(Stellar)
                            Low 4-C:小型恒星级(Small Star level)
                            能够创造/摧毁小型恒星。
                            4-C:恒星级(Star level)
                            能够创造/摧毁一颗恒星。
                            High 4-C:大型恒星级(Large Star level)
                            能够创造/摧毁大型恒星。
                            4-B:恒星系级(Solar System level)
                            能够创造/摧毁一个恒星系。
                            4-A:多恒星系级(Multi-Solar System level)
                            能够创造/摧毁多个恒星系。
                            第3层:宇宙级(Cosmic)
                            3-C:星系级(Galaxy level)
                            在将天体间的空间一并计算时,能够创造或毁灭一个星系,而不只是其所包含的物质。
                            3-B:多星系级(Multi-Galaxy level)
                            在亦将天体间空间计算在内时,能够创造或毁灭多个星系。
                            3-A:宇宙级(Universe level)
                            能够通过覆盖整个空间的全向爆炸,创造或毁灭一个至少与可观测宇宙同等大小的有限三维空间内的一切天体;或能够创造或显著影响[注1]的三维宇宙或与之规模相当的口袋维度(且不涉及时空的毁灭与/或创造)。
                            High 3-A:高宇宙级(High Universe level)
                            在三维尺度上展现出“无限”的能量,例如创造/毁灭无限质量或影响无限三维空间。这也扩展至在不计入更高维度或时间时,影响无限多的有限或无限大小的三维宇宙或口袋维度。大量的无限三维宇宙,除非彼此由独立的时空或存在使之因果闭合,仅能计为本层更高水平。即便“无限地”强于此级(除非是不可数的意义上),也不符合更高档位。
                            第2层:多元宇宙级(Multiversal)
                            Low 2-C:宇宙级+(Universe level+)
                            其力量相较前述档位“不可数地”更强。即能够显著影响/创造与/或毁灭高维结构,而高维结构相较较低结构具有不可数无穷的优势。例子是宇宙尺度的四维时空连续体,但可推广至任何类似规模的四维结构。
                            2-C:低多元宇宙级(Low Multiverse level)
                            能够显著影响/创造与/或毁灭由2到1000个独立时空连续体组成的小型多元宇宙,或等价结构。
                            2-B:多元宇宙级(Multiverse level)
                            能够显著影响/创造与/或毁灭由1001个到任意更大有限数量的独立时空连续体组成的较大多元宇宙。
                            2-A:多元宇宙级+(Multiverse level+)
                            能够显著影响/创造与/或毁灭“可数无限”多个独立时空连续体。
                            第1层:更高之无穷(Higher Infinity)
                            角色之力量延伸至超越上述的宇宙学结构。这包括从比四维更高维、且对四维具有无限优势的构造,到超越“可数与不可数维数的常规概念”的角色,乃至完全凌驾于量级差异之上的存在。
                            Low 1-C:低复杂多元级(Low Complex Multiverse level)
                            能够显著影响/创造与/或毁灭比 Low 2-C 高一个“不可数无穷层级”[注2]的高维结构。常见分布下对应 R^5(五维实坐标空间)。
                            等价地,本层也可通过影响/创造/毁灭/具现“不可数无穷多个宇宙”(更具体地,与实数一样多的宇宙)而达成。
                            1-C:复杂多元级(Complex Multiverse level)
                            能够显著影响/创造与/或毁灭比 Low 2-C 高两个到五个“不可数无穷层级”的高维结构。常见分布下对应 R^6至 R^9(六到九维实坐标空间)。
                            High 1-C:高复杂多元级(High Complex Multiverse level)
                            能够显著影响/创造与/或毁灭比 Low 2-C 高六到七个“不可数无穷层级”的高维结构。常见分布下对应 R^10 至 R^11。
                            1-B:超位多元级(Hyperverse level)
                            能够显著影响/创造与/或毁灭比 Low 2-C 高八个到任意更高“有限个不可数无穷层级”的高维结构。常见分布下对应 R^12 及更高的有限维实坐标空间。
                            High 1-B:高超位多元级(High Hyperverse level)
                            能够显著影响/创造与/或毁灭“无限维空间”。若能操纵“不可数无限维或更高维”的空间,其攻击力一栏应加“+”(高超位多元级+)。
                            Low 1-A:低外宇宙级(Low Outerverse level)
                            其力量层级相当于“冯·诺伊曼宇宙”。亦即,他们包含或能影响包含“一切可能维度空间”的集合之结构。
                            一般而言,只要“高于维度”等表述在语境中确实指明优于更高维度,便可无须更多上下文而归入本层。详见链接。
                            1-A:外宇宙级(Outerverse level)
                            居于完全超越物质组成整体的更高存在态者,因此任何上述结构的延伸都完全无法触及他们。他们超越此等领域的优势是纯“质性”的:完全基于其存在的本体论性质与质量,而非任何量化或数值原则。
                            解释其“高于物理组成”的一法,是指出先前所有档位都可表达为更低档位构造的并合(union)。例如,四维时空连续体至多为 Low 2-C。然而“不可达基数”(inaccessible cardinal)数量的此类时空已远达 High 1-B+。尽管组成这一总体的个体与总体本身在规模上差距极大,但总体仅是所有个体之和,故两者仍处于同一存在态,并在该状态内具组成的连续性。
                            同理,冯·诺伊曼宇宙(以及更大的结构)仍只是许多个体的并合,而每个个体都比总体更小。任何数学空间亦然。
                            而 1-A 角色或领域则从根本上凌驾于更低存在态之上,其优势无法表达为这些较低状态中任何事物的和、并合或排列。换言之,他们对低等存在的超越达到令后者归于无有[注3]。
                            本层可如 1-C 与 1-B 一样延伸至更高层级。若某角色或物体影响到相当于“无限多个此类层级”,其攻击力一栏应加“+”(外宇宙级+)。
                            High 1-A:高外宇宙级(High Outerverse level)
                            在与 1-A 实体不同、更高的“质性框架”上运作的角色或物体。亦即:若存在一个 1-A 的层级谱,每一层在同一框架下、由同一“算法”决定层差,则 High 1-A 角色将“超越该框架本身”,并在另一套更高的层级谱上运作,由另一套相应更高的“算法”所支配。换言之,1-A 是“质性上的优势”,而 High 1-A 则是“元质性(meta-qualitative)上的优势”。
                            与 1-A 相似,此层同样可推广至更高存在层级。正如 1-A 包含质性层级,亦可存在元质性层级,以及“元元质性”的优势,如此递进,无穷无尽。
                            本层顶点(攻击力一栏记为“高外宇宙级+”)对应之角色,其力量涵盖元质性、元元质性以及任何可设想的此过程扩展,处于其力量影响“所有逻辑上可能世界的空间”(“逻辑空间”,其法则为三大思维定律)的层次,或能将任意巨大的可能世界实体化,或体现这些世界框架本身。
                            需要指出,真正体现“一切可能世界之框架”的角色,严格而言应被视为比仅能在某个可能世界中创造任意巨大可能世界者更为强大。
                            第0层:无上限(Boundless)完全超越一切形式的层级扩展之实体。更具体地说:他们不仅包含由“高外宇宙级+”所代表的全部可能“质性”的集合,且彻底超越之,存在于任何本体论之间的全部区分与对象之间的一切分割之外。他们无差别、不变、不可分、不可言说、自足且绝对无可逾越。


                            IP属地:山东14楼2025-11-0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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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层:低维(Tier 11: Lower Dimensional)
                              11-C:点级(Point level)0 维角色。
                              11-B:线级(Line level)1 维角色。
                              11-A:面级(Plane level)2 维角色.
                              第10层:凡俗(Tier 10: Mundane)
                              10-C:低于平均人类级(Below Average Human)
                              身体受限的人类;小型动物。
                              10-B:平均人类级(Average Human)
                              普通人。
                              10-A:运动员级(Athlete)
                              运动员;大多数动作电影中一眼看去会被认为达到的战斗角色水准。
                              第9层:结构级(Tier 9: Structural)
                              9-C:街头级(Street)
                              人类顶峰到低度超人。现实中极少数体能极强的奥运级运动员与武术家;多数动作/武打电影中的主角与最终反派大致可以一眼归到这里;大型动物。
                              9-B:墙体级(Wall)
                              能摧毁一堵墙的角色/武器,或能轻易伤到墙体级耐久角色者;非常大型的动物。
                              9-A:房间/小型建筑级(Room/Small Building)
                              能摧毁一个房间或小型建筑的角色/武器,或能轻易伤到房间级耐久者;极其巨大的动物。
                              第8层:都市级(Tier 8: Urban)
                              8-C:建筑级(Building)
                              8-C:建筑级
                              High 8-C:大型建筑级
                              能摧毁一座建筑,或能轻易伤到建筑级耐久者。
                              8-B:街区级(City Block)
                              能摧毁一个城市街区,或能轻易伤到街区级耐久者。
                              8-A:多街区级(Multi-City Block)
                              能摧毁多个城市街区,或能轻易伤到多街区级耐久者。
                              第7层:核能级(Tier 7: Nuclear)
                              7-C:城镇级(Town)
                              Low 7-C:小镇级
                              7-C:城镇级
                              High 7-C:大型城镇级
                              能摧毁一座城镇,或能轻易伤到城镇级耐久者。
                              7-B:城市级(City)
                              Low 7-B:小城市级
                              7-B:城市级
                              能摧毁一座城市,或能轻易伤到城市级耐久者。
                              7-A:山岳级(Mountain)
                              7-A:大城市/山岳级
                              High 7-A:大型山岳/小型岛屿级
                              能摧毁一座巨山,或能轻易伤到山岳级耐久者。
                              第6层:构造级(Tier 6: Tectonic)
                              6-C:岛屿级(Island)
                              本档细分如下:
                              6-C:岛屿级
                              High 6-C:大型岛屿级
                              能摧毁大型岛屿,或能轻易伤到岛屿级耐久者。
                              6-B:国家级(Country)
                              本档细分如下:
                              Low 6-B:小国家级
                              6-B:国家级
                              High 6-B:大型国家/小型大陆级
                              能摧毁一个国家,或能轻易伤到国家级耐久者。
                              6-A:大陆级(Continent)
                              本档细分如下:
                              6-A:大陆级
                              High 6-A:大型大陆/多大陆级
                              能摧毁一块大陆或多个国家,或能轻易伤到大陆级耐久者。
                              第5层:天体级(Tier 5: Celestial)
                              5-C:卫星级(Moon)
                              能摧毁一颗卫星或等体量天体。
                              5-B:行星级(Planet)
                              本档细分如下:
                              Low 5-B:小行星级
                              5-B:行星级
                              能创造/毁灭一颗行星。
                              5-A:大型行星级(Large Planet)
                              本档细分如下:
                              5-A:大型行星级
                              High 5-A:矮星级(Dwarf Star)
                              能创造/毁灭大型气体巨行星,如木星、土星。
                              第4层:恒星级(Tier 4: Stellar)
                              4-C:恒星级(Star)
                              本档细分如下:
                              Low 4-C:小型恒星级
                              4-C:恒星级
                              High 4-C:大型恒星级
                              能创造/毁灭一颗恒星。
                              4-B:恒星系级(Solar System)
                              能创造/毁灭一个恒星系。
                              4-A:多恒星系级(Multi-Solar System)
                              能以全向爆炸之力摧毁至少两个恒星系。
                              第3层:宇宙级(Tier 3: Cosmic)
                              3-C:星系级(Galaxy)
                              能创造/毁灭一个星系。
                              3-B:多星系级(Multi-Galaxy)
                              能创造/毁灭多个星系。
                              3-A:宇宙级(Universe)
                              本档细分如下:
                              Universe level(宇宙级):角色在全力下能显著影响整个可观测宇宙的物质,通常表现为覆盖整个宇宙的爆炸、全向能量冲击或冲击波。
                              High Universe level(高宇宙级):角色拥有无限的力量但尚未达到 4D AP;大量“无限能量”的陈述常可归入此档。
                              第2层:大宇宙级(Tier 2: Macrocosmic)
                              Universe level+(“Low 2-C”)
                              能显著影响四维构造,如超立方体/超空间;常见事迹包括创造/毁灭整个宇宙的四维时空连续体,而不只是其中的物质。另一例:整条时间线通常也包括整个四维向量空间。
                              2-C:多宇宙级/低多元级(Multi-Universe/Low Multiverse)
                              四维角色,和/或能显著影响2 到 1000个宇宙级四维构造/容器。
                              2-B:多元宇宙级(Multiverse)
                              能创造/毁灭1001 到任意更大有限数的宇宙级四维构造/容器。
                              2-A:多元宇宙级+(Multiverse level+)
                              本档细分如下:
                              Multiverse level+(多元宇宙级+):能显著影响无限多个宇宙级四维构造。
                              High Multiverse level+(高多元宇宙级+):五维角色,和/或能显著影响五维构造。
                              第1层:超维(Tier 1: Extra Dimensional)
                              1-C:复杂多元级(Complex Multiverse)
                              6–11 维角色。逻辑上,6 维即可轻松毁灭“多于无限”数量的5 维构造;7 维在此规模上再“多于无限”倍,依此类推。然而此类角色不超过 11 维这一“完整多元宇宙”的上限(按 M 理论定义)。注意,这里的分级不是依据 M 理论对各维性质的理解,而是引用“存在这些维度”这一点。
                              细分:
                              Low Complex Multiverse:6 维
                              Complex Multiverse:7、8、9 维
                              High Complex Multiverse:10、11 维
                              1-B:超位多元级(Hyperverse)
                              12 维及以上。超出复杂多元尺度。此处“Hyperverse”一词来自**hyper(高维/极端/超越常态)**与 verse(universe 之缩写)。
                              12 维比一个完整复杂多元多于无限倍;13 维再在此基础上多于无限倍;依此类推。
                              细分:
                              Low Hyperverse:12 维
                              Hyperverse:维数为**>12 的有限数**
                              High Hyperverse:可数无限维,或大于可数无限维的任意维数
                              1-A:外宇宙级(Outerverse)
                              无维度限制、超出科学定义的存在。简言之,超越一切“以维度度量”的对象。通常(但不必然)无形、抽象、超越性。对超维对象而言,常规量表失去意义;其不受空间、物质与能量范围内的毁灭所影响。
                              细分:
                              Outerverse level:超越维度性的角色,及能显著影响超越维度性事物的角色。
                              High Outerverse level:其“碾压”外宇宙级对象的程度,如同外宇宙级相对其下所有档位的碾压;以及能显著影响此尺度事物的角色。
                              1-S:域外宇宙级(Extraverse)
                              相对外宇宙级 / 高外宇宙级远远超出,以至用前述档位来归类变得笨拙。该层用于讨论虚构中最大/最强的少数存在,不应被视为“新的常见上限”。
                              当前包含:
                              Extraverse level:能显著影响那些在“以 1 为外宇宙级基线、2 为高外宇宙级基线”的尺度上,其“大小”被记作无穷的事物。与 High 1-B 类似,本层可向大于可数无穷的任何数延展;极少数情形甚至会超出上述类比所能表达的范围。


                              IP属地:山东15楼2025-11-0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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