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就要看是不是正规法院了,一线曾经报道过这么一个案子,上海的,俩人曾经是男女朋友,后来分手了,不久后女方又找男方,也没说复合的话但是举止动作什么的都跟以前一样亲密,处了一段时间后有一天俩人喝完酒去酒店开房,之后女方半夜跑到派出所说男的强奸她并提供了两个小时的录音作为证据。没错,这次开房从一开始就是女方的套,随身带了录音笔,而且录音笔里还录到了他俩做爱时女方不停的说“不要”警方把男的抓了后通过调查(查监控录像以及开房当天女的进宾馆时的状态等)最终裁定男方无罪释放,女方反而因为寻衅滋事被抓了。这是个极为罕见的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