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的合法性来源于每一个个体,因此,个人的利益是集体首要考虑的,任何集体合法性及力量源泉,完全在于它能否与每一个个体的根本利益保持一致。而个体作为集体的构成者,是终极的价值判断主体和目的,因此,集体则是由其构成的一种工具,它的价值来源于保证个人利益的实现——当二者利益一致时,集体拥有强大的正当性与凝聚力(如苏联卫国战争、抗日战争),在每个个人的最根本利益都受到了同等且全面的损害,其的力量时无穷的,因此,集体的力量在于,其对个体利益的覆盖程度,即个人利益高于集体利益。因此当这种一致性破裂,个人不仅有权脱离,更有责任通过革命重构秩序,以追寻一个能真正服务于自身利益的共同体。
这种集体亦会产生个体为集体献身的现象,个人之所以选择牺牲,是因为他们经过理性或情感的计算,认为“集体存续”所带来的价值(保护家人、捍卫理想、避免被奴役的未来)高于“个人生命”的价值。
这种集体亦会产生个体为集体献身的现象,个人之所以选择牺牲,是因为他们经过理性或情感的计算,认为“集体存续”所带来的价值(保护家人、捍卫理想、避免被奴役的未来)高于“个人生命”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