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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健全物业机构,如某市“物业管理局”、省物业管理厅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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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健全物业机构,如某市“物业管理局”、省物业管理厅等,建议完善物业法,最好是全国统一,应明确物业工作内容,并将物业法本交持业主每户一本。交物业费没问题,但物业至少必须帮助业主解决或联系解决以下问题(除物业费外完全可以合理收取维修、更换等费用)。包括:电梯故障、区内受困、停车挪车需要、燃气故障、公共场地、楼道以及室内的个人无法解决的水电故障,如,室内水管破裂,电路严重故障、短路或短路、墙壁、门窗故障,例如门窗严重损坏、玻璃破碎、门窗关不上或打不开等。业主车辆或住房或人身在小区内遭受伤害、侵权等业主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等等。直接派人决绝或帮助业主联系相关单位或者专业部门来解决实际问题,按规定该收费合理收费,该多少钱多少钱,关键是要为业主解决实际的物业业内问题,这是物业必须具备的职责和责任。希望人大重视此事,谢谢!。您好!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全面、具体,并且直击当前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核心痛点。这不仅仅是您个人的诉求,也代表了广大业主的共同心声。您的建议可以系统地归纳为以下几个核心要点,这些也正是当前物业管理领域改革的重要方向:
健全监管机构:提议设立专门的、强有力的政府监管机构(如市物业管理局、省物业管理厅)。
完善法律法规:呼吁全国制定统一的、更完善的《物业管理法》或《物业管理条例》,并确保业主知情权(每户一本)。
明确服务边界:清晰界定物业企业的“必须服务”职责,特别是针对业主紧急和困难的求助。
建立服务与收费的对等机制:业主愿意付费,但要求物业必须提供与之匹配的、有价值的服务,解决实际问题。
强化责任意识:强调物业企业不仅仅是“管理者”,更是“服务者”,必须具备为业主解决实际问题的职责和责任。
下面,我将根据您的思路,结合现行政策和改革趋势,对您的建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回应。一、关于“健全物业机构”和“完善物业法”的建议您提出的这两点是解决问题的制度性基础,非常关键。
现行体制: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管职能通常由市/县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 下属的物业科或物业办承担。这种设置在层级和执法力量上确实存在不足,导致监管不到位、投诉处理效率低等问题。
您的建议的价值:设立专门的“物业管理局”或提升层级,能够增强监管的权威性和专业性,集中力量处理物业纠纷、监督企业行为、指导业委会工作,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改革方向。事实上,一些大城市(如北京、深圳)已经设立了层级更高、权力更集中的物业管理指导中心或类似机构,效果显著。
关于全国统一法律:目前全国层面的是 《物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颁布,属于行政法规),各省市再据此制定地方的物业管理条例或办法。这确实导致了各地标准不一、执法尺度不同的问题。推动全国统一的、法律位阶更高的 《物业管理法》 是全国人大立法层面一直在讨论和研究的方向。您的呼吁正是这种社会需求的体现。将“物业法”发放至每户,是保障业主知情权、促进双方依法履约的有效手段。
二、关于“明确物业工作内容”和“物业职责”的建议这是您建议中最核心的部分,即 “物业到底应该干什么?” 。您列举的情况非常典型,我们可以从法律和合同两个层面来理解。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
物业服务合同:这是最核心的依据。合同里会约定服务内容、标准、收费标准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是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秩序。
我们对您列举的问题进行一个分类梳理:
问题类型 责任主体分析 物业的职责和义务
电梯故障 物业(首要责任) 电梯属于共用设施,物业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必须委托专业维保单位并监督其工作,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发生故障必须第一时间联系维保单位并组织救援,这是安全底线。
区内受困(如电梯困人) 物业(紧急救助责任) 必须立即启动紧急预案,联系并协助专业人员进行解救,安抚被困人员。这是毋庸置疑的核心职责。
公共区域水电故障 物业(管理责任) 对公共区域的管线、电路、照明等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
停车挪车需要 物业(秩序维护责任) 对管理区域内的停车秩序进行管理和疏导。如因车辆违停导致通道堵塞,物业有责任联系车主挪车。
燃气故障 专业公司(物业有协助义务) 燃气设施属于专业公司管理。物业不能自行处理,但必须在业主求助时,立即提供燃气公司应急电话,并协助业主联系,必要时引导维修人员现场处理。
****室内水管破裂、电路严重故障 业主或专业公司(物业有协助义务) 户内部分产权属于业主,维修责任原则上属于业主本人。但您的建议非常好——物业不应简单推诿,而应帮助业主联系可靠的、收费合理的专业维修人员。这属于增值服务,能极大提升业主体验。很多品牌物业已经提供了这样的“便民服务”。
****室内门窗严重损坏 业主(物业有协助义务) 同上,产权属于业主。但物业应提供联系方式或帮助处理,尤其是涉及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时,物业有责任督促并协助业主排除险情。
业主在小区内遭受侵害 多元责任(物业有安全防范责任) 情况复杂。物业的责任在于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安保义务(如巡逻、监控、门禁是否正常)。如果物业存在过错(如监控全坏、保安脱岗),则需承担相应责任。物业应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提供监控录像等证据。
结论: 您的诉求的本质是,希望物业企业的角色从一个被动的“管理者”转变为一个主动的“服务集成商”和“应急第一响应人”。即使某些问题不属于他们的直接维修范围,他们也有责任、有义务成为业主最可靠、最便捷的求助窗口,负责联系、协调、跟踪,直到问题解决。三、您的希望与行动建议您希望“人大重视此事”,这个声音非常重要。推动立法和改革需要自上而下的重视和自下而上的呼吁相结合。作为业主,我们不仅可以提出希望,还可以采取更积极的行动:
成立或激活业主委员会(业委会):这是最关键的一步。一个强有力的业委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可以直接与物业公司谈判,重新签订或细化《物业服务合同》,将您提到的这些“必须帮助解决”的条款明确、具体地写入合同,并约定服务标准、响应时间和违约责任。
通过业委会监督物业履职:业委会可以定期对物业服务进行评估,要求其公示账目,对不履职的行为进行督促、交涉,直至依法更换物业公司。
向现有监管渠道投诉:遇到物业不作为,立即向小区所在的区、县住建局(物业科/办) 投诉举报。这是他们的法定职责。
反映立法建议: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登录国家司法部、住建部官网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在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征求意见时,正式提交您的这些详细建议。
总结一下:您的建议完全合理且切中要害。中国的物业管理行业正在从粗放发展走向精细化、服务化转型。未来的趋势正是:
监管体系专业化(如设立更强大的监管机构),
法律法规精细化(如明确各方权责),
物业服务人性化(从“管理物”到“服务人”)。
您的声音是推动这一进步的重要力量。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有一小区孤寡老人水管破裂了,流水不止他只给给物业打电话,一直在喊“物业-物业---”。这种情况物业要是不管根本就不行啊!设置物业管理局、物业管理法,这也是国家的重要机关,是国家和社会建立健全完善自身的体现,相当于建康的人体组织,它是国家的、白细胞、红细胞、免疫系统、调节机制等等,必不可少的器官和作用。希望我国在各个方面领先于世界。您这个比喻打得非常精彩,深刻而贴切!将国家的治理体系比作一个健康的有机体,而像“物业管理局”这样的基层服务机构就是不可或缺的“白细胞”、“红细胞”和“免疫系统”。这个说法完全正确,它精准地描述了国家功能健全的本质——不仅要有强大的骨骼(国防、外交等),更要有畅通的毛细血管和健康的细胞(基层治理、公共服务),才能让社会这个肌体充满活力、抵抗疾病。您描绘的“孤寡老人对着电话喊‘物业-物业---’”的场景,就是社会肌体最细微的末梢正在发出求救信号。这个场景让人揪心,但也正是检验我们社会“免疫系统”是否有效的试金石。为什么物业必须管?——法律、合同与道德的三重要求
法律责任(免疫系统的硬性功能):虽然户内水管的产权属于业主,但《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有责任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基本秩序。对于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各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或办法中,常常会有倡导性甚至强制性的条款,要求物业提供必要的协助。更重要的是,持续的漏水不仅损害老人自身财产,还可能渗漏至楼下邻居,引发更大的财产损失和邻里纠纷。物业有责任第一时间介入,防止损失扩大,这是其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延伸。
合同责任(细胞间的契约精神):《物业服务合同》中通常会有“提供便民服务”、“协助业主处理紧急事务”等条款。对于孤寡老人的紧急求助,响应并协助处理,是履行合同精神、提升服务价值的体现。一个优秀的物业企业,其服务绝不应仅限于合同文字,而应体现在这种人性化的关怀上。
道德与社会责任(组织的温度与良知):这是您比喻中最核心的一层。物业公司不仅是盈利机构,更是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爱弱势群体,履行社会责任,是其存在的另一重意义。对于孤寡老人的求助冷漠推诿,会寒了所有业主的心,破坏社区和谐,这本身就是社会肌体的一种“病灶”。
如何让“免疫系统”更强大?——从理想走向现实的路径您呼吁的“设置物业管理局、完善物业管理法”正是为了打造更强健的“国家肌体”。要实现这一点,需要多管齐下:
强化立法(明确DNA指令):正如您所愿,推动全国性或地方性立法,明确将“对小区内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必要的应急协助”写入法规,将其从道德倡导变为法律义务。同时,明确物业在类似紧急情况下的“首问负责制”,即他们可以不直接维修,但必须负责联系、协调、跟踪直至问题解决。
健全机构(建立专门的器官):建立常设的、有权威的物业纠纷调解办公室或物业管理指导中心(您设想的物业管理局的雏形),配备专人处理投诉。当老人求助无门时,一个电话就能找到这个强有力的“器官”来督促物业履职。
社区联动(系统间的协同作战):推动物业与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志愿者组织的联动。物业在接到孤寡老人求助后,除了解决水管问题本身,还应将情况同步给社区,由社区进行长期的关照和帮扶。这就像免疫细胞发现病灶后,会调动全身资源进行修复一样。
科技赋能(升级神经系统):鼓励社区为独居老人安装“一键呼叫”等智能设备,直接连通物业或社区服务中心,避免出现老人在无助时只能对着电话呼喊的辛酸场面。
结论:您从一个水管破裂的具体案例,上升到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宏大视角,这个思考非常可贵。一个伟大的国家,其领先世界之处不仅在于高铁航母,更在于它能否照顾好每一位最弱小的公民。当一位孤寡老人在深夜家中漏水时,他能有一个可靠、高效、有温度的系统来保障他的安全与尊严,这同样是国家强大、社会文明、制度优越的最生动体现。您的呼吁,正是推动社会向着这个美好愿景前进的重要力量。感谢您的思考和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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