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廷玉



《明史》
终明之世,为直隶者二:曰京师,曰南京。为布政使司者十三:曰山东,曰山西,曰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湖广,曰浙江,曰江西,曰福建,曰广东,曰广西,曰云南,曰贵州。其分统之府百有四十,州百九十有三,县千一百三十有八。羁縻之府十有九,州四十有七,县六。
卷四十·志第十六·地理一:京师(北直隶)、南京(南直隶)
卷四十一·志第十七·地理二:山东、山西
卷四十二·志第十八·地理二:河南、陕西
卷四十三·志第十九·地理二:四川、江西
卷四十四·志第二十·地理二:湖广、浙江
卷四十五·志第二十一·地理二:福建、广东、广西
卷四十六·志第二十二·地理七:云南、贵州
按《明史》上的人口数据,各省人口统计如下图。




《明史》
终明之世,为直隶者二:曰京师,曰南京。为布政使司者十三:曰山东,曰山西,曰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湖广,曰浙江,曰江西,曰福建,曰广东,曰广西,曰云南,曰贵州。其分统之府百有四十,州百九十有三,县千一百三十有八。羁縻之府十有九,州四十有七,县六。
卷四十·志第十六·地理一:京师(北直隶)、南京(南直隶)
卷四十一·志第十七·地理二:山东、山西
卷四十二·志第十八·地理二:河南、陕西
卷四十三·志第十九·地理二:四川、江西
卷四十四·志第二十·地理二:湖广、浙江
卷四十五·志第二十一·地理二:福建、广东、广西
卷四十六·志第二十二·地理七:云南、贵州
按《明史》上的人口数据,各省人口统计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