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者在青岛路附近看到过女孩,那个时候她很可能在那里等候一个人,这个人可能是她
她的恋人,朋友,或书友。而这个人基本上不怎么可能是警察了解到的人。这个人很可能是她最近认识的。而也就是说,她在有意识的保护这个人,这个人与她的关系是她的隐私。或者说,认识这个做案者的时间非常短,来不及向室友说出这个人的身份,年龄,职业和住址等等。她只跟室友说最近在书店认识了一个有意思的人,这个人与她有同样的爱好,聊的来。对于一个文艺青年,在素质很低的脱产班,难遇知音。当她突然在书店里遇到了一个温文尔雅的知音就比较信任,把他当朋友,而且很可能是唯一的朋友。所以,书友论大于恋爱论。因为恋爱的时间超级长,需要双方频繁见面或约会,那么,做案者频繁往学校打电话,或女孩在固定的电话亭频繁的往一个地方打电点话的可能就相当大。假如对方是年轻力壮的年轻人,这里面有一个特点,就是在那个没手机网络,也没电脑网络的情况下,年轻人的撩妹技巧是远不如现在的。当时也没夜店让年轻人练习技巧。而且又是面对高学历的大学生。年轻人撩妹成功的机率很低,就算撩妹成功。在大晚上的,任何一个女孩在单身的情况去到强壮大小伙家里,也得思考一会儿。但假如对方是个年纪比较大的男人,女孩就把他当长辈,那么戒备心就没那么强。这就是为何现场会留下老年人包包的原因。换言之,能设计出此等手法的人,也不怎么像年轻人,更像是老年人比较合理。2.女孩晚上不开心,就想起了在书店认识的大叔,但又不知道他的住址。但是大叔以前给过她一个电话号码。就在她兜里。所以女孩带着这张号码 随便找个一个电话亭,打电话给我大叔,想倾诉一下压力。于是这个人骑着自行车把女孩从钟鼓楼区拉到了秦淮区。一路上两人闲聊,不知不觉就走出了5000米以外。就到了做案者的家。要么是做案者误会,以为对方是投怀送抱,要么是做案者邻时起意想霸王硬上弓。这案很可能是劫色发案,做案者在物证上留下体液,直接去除的话,痕迹会特明显。所以做案者就想出了这个手法,即可以掩盖体液,又可以迷惑警方。3.物证往哪里扔,就会引警方搜索哪片区域。显然,做案者深知女孩是南大学生,所以就用自行车把物证从秦淮区拋到钟鼓楼区的南大附近。这样就引导警方只能搜索钟鼓楼区。
她的恋人,朋友,或书友。而这个人基本上不怎么可能是警察了解到的人。这个人很可能是她最近认识的。而也就是说,她在有意识的保护这个人,这个人与她的关系是她的隐私。或者说,认识这个做案者的时间非常短,来不及向室友说出这个人的身份,年龄,职业和住址等等。她只跟室友说最近在书店认识了一个有意思的人,这个人与她有同样的爱好,聊的来。对于一个文艺青年,在素质很低的脱产班,难遇知音。当她突然在书店里遇到了一个温文尔雅的知音就比较信任,把他当朋友,而且很可能是唯一的朋友。所以,书友论大于恋爱论。因为恋爱的时间超级长,需要双方频繁见面或约会,那么,做案者频繁往学校打电话,或女孩在固定的电话亭频繁的往一个地方打电点话的可能就相当大。假如对方是年轻力壮的年轻人,这里面有一个特点,就是在那个没手机网络,也没电脑网络的情况下,年轻人的撩妹技巧是远不如现在的。当时也没夜店让年轻人练习技巧。而且又是面对高学历的大学生。年轻人撩妹成功的机率很低,就算撩妹成功。在大晚上的,任何一个女孩在单身的情况去到强壮大小伙家里,也得思考一会儿。但假如对方是个年纪比较大的男人,女孩就把他当长辈,那么戒备心就没那么强。这就是为何现场会留下老年人包包的原因。换言之,能设计出此等手法的人,也不怎么像年轻人,更像是老年人比较合理。2.女孩晚上不开心,就想起了在书店认识的大叔,但又不知道他的住址。但是大叔以前给过她一个电话号码。就在她兜里。所以女孩带着这张号码 随便找个一个电话亭,打电话给我大叔,想倾诉一下压力。于是这个人骑着自行车把女孩从钟鼓楼区拉到了秦淮区。一路上两人闲聊,不知不觉就走出了5000米以外。就到了做案者的家。要么是做案者误会,以为对方是投怀送抱,要么是做案者邻时起意想霸王硬上弓。这案很可能是劫色发案,做案者在物证上留下体液,直接去除的话,痕迹会特明显。所以做案者就想出了这个手法,即可以掩盖体液,又可以迷惑警方。3.物证往哪里扔,就会引警方搜索哪片区域。显然,做案者深知女孩是南大学生,所以就用自行车把物证从秦淮区拋到钟鼓楼区的南大附近。这样就引导警方只能搜索钟鼓楼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