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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案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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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者在青岛路附近看到过女孩,那个时候她很可能在那里等候一个人,这个人可能是她
她的恋人,朋友,或书友。而这个人基本上不怎么可能是警察了解到的人。这个人很可能是她最近认识的。而也就是说,她在有意识的保护这个人,这个人与她的关系是她的隐私。或者说,认识这个做案者的时间非常短,来不及向室友说出这个人的身份,年龄,职业和住址等等。她只跟室友说最近在书店认识了一个有意思的人,这个人与她有同样的爱好,聊的来。对于一个文艺青年,在素质很低的脱产班,难遇知音。当她突然在书店里遇到了一个温文尔雅的知音就比较信任,把他当朋友,而且很可能是唯一的朋友。所以,书友论大于恋爱论。因为恋爱的时间超级长,需要双方频繁见面或约会,那么,做案者频繁往学校打电话,或女孩在固定的电话亭频繁的往一个地方打电点话的可能就相当大。假如对方是年轻力壮的年轻人,这里面有一个特点,就是在那个没手机网络,也没电脑网络的情况下,年轻人的撩妹技巧是远不如现在的。当时也没夜店让年轻人练习技巧。而且又是面对高学历的大学生。年轻人撩妹成功的机率很低,就算撩妹成功。在大晚上的,任何一个女孩在单身的情况去到强壮大小伙家里,也得思考一会儿。但假如对方是个年纪比较大的男人,女孩就把他当长辈,那么戒备心就没那么强。这就是为何现场会留下老年人包包的原因。换言之,能设计出此等手法的人,也不怎么像年轻人,更像是老年人比较合理。2.女孩晚上不开心,就想起了在书店认识的大叔,但又不知道他的住址。但是大叔以前给过她一个电话号码。就在她兜里。所以女孩带着这张号码 随便找个一个电话亭,打电话给我大叔,想倾诉一下压力。于是这个人骑着自行车把女孩从钟鼓楼区拉到了秦淮区。一路上两人闲聊,不知不觉就走出了5000米以外。就到了做案者的家。要么是做案者误会,以为对方是投怀送抱,要么是做案者邻时起意想霸王硬上弓。这案很可能是劫色发案,做案者在物证上留下体液,直接去除的话,痕迹会特明显。所以做案者就想出了这个手法,即可以掩盖体液,又可以迷惑警方。3.物证往哪里扔,就会引警方搜索哪片区域。显然,做案者深知女孩是南大学生,所以就用自行车把物证从秦淮区拋到钟鼓楼区的南大附近。这样就引导警方只能搜索钟鼓楼区。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8-12 16:47回复
    宿舍宿管大妈处有公用电话,一般就在宿舍入口处,学生接打电话最多的是宿管处的电话,因为接电话时,宿管会叫的,接电话、打电话都方便。宿管电话最密集就是傍晚,一日宿管电话撑死不会超100个。受害人留联系方式与凶手,绝不可能留小卖部公用电话或则校外电话,只会留宿管电话。
    校园小卖部一般离宿舍有较远,老板不会去叫人来接听的,所以校园小卖部的公用电话“来电”就不方便接,“去电”还是可以的。
    校外电话亭等电话的几率太小了,除非前日有约定,那么前**们又是怎么联系的呢。
    电话这一个点,JC应该翻天覆地的查过了。所以我还是觉得是"非熟人",“半熟人”偶遇随机作案更经得起推敲,比如上过几次选修课的计算机老师一类的。。。
    1996.01.09这天是周二,有些专业还有晚自习,学生长时间外出几率很小。


    IP属地:浙江7楼2025-08-12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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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16 14: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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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是那个南大医学院研究生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5-08-1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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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不通的是,凶手把受害人带离南大周边,10日后再把受害人碎尸抛回南大周边,凶手这家伙啥意思啊,碎尸扔别处不可以吗?再


        IP属地:浙江9楼2025-08-12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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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都是远抛近埋,凶手倒好,逆向处理,丢边南大周围,故意公开挑衅警方,就这点不管碎尸多少快都已经超出常理了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5-08-13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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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那个人不是文艺青年,而是南大医学院研究生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5-08-1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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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我的帖子吧,让你开开眼界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6-02-0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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