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南振民
当舞台上的演唱者将“情到深处”唱成“琴到深处”,将“兴高采烈”唱成“心高采烈”,将“站在”唱成“扎在”,将“跟着太阳走”唱成“跟着太要早”时,我们不得不警惕:声乐教育中正在蔓延的“为好听而错音”的倾向,实则是对母语声乐传统的消解。
老一辈歌唱家毕生坚守的“字正腔圆”,不仅是技术规范,更是中华文化“文以载道、歌以咏志”的艺术结晶。而当下部分教授推崇的“错音美学”,看似以“科学发声”为幌子,实则是对西方声乐理论的盲目移植,割裂了语言与音乐的血肉联系。这种西化倾向正在侵蚀中国声乐的文化根基——语言是音乐的灵魂,当汉字的音韵美被刻意扭曲,声乐艺术便沦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声韵共生:
汉语与音乐的天然羁绊
(一)汉语“声韵调”与西方“音节重音”的本质差异
汉语作为声调语言,其“声(声母)、韵(韵母)、调(声调)”三位一体的音韵结构,与西方表音文字的“辅音+元音”音节体系存在本质区别。以意大利美声唱法为代表的西方声乐理论,建立在拉丁语系“重音决定节奏”的基础上,其发声逻辑是通过强弱对比突出音节重音,实现旋律的张力变化。而汉语声乐的核心法则是“字领腔行”,每个汉字的声调本身就是旋律的微观原型,天然构成了旋律的音高走向。
老一辈歌唱家强调“字正”,本质是尊重汉语“声调辨义”的特性。例如“情(qíng)”与“琴(qín)”的区别不仅在韵母尾音(ng与n),更在声调(阳平与阳平的细微语感差异),刻意混淆会导致语义模糊。而西化理论将汉语强行纳入西方音节框架,用“元音最大化”原则牺牲辅音清晰度,实则是用拼音文字的思维解构表意文字的音韵美。
(二)咬字、行腔的文化基因:从《乐记》到戏曲声乐的传承
中国声乐的咬字传统可追溯至先秦《乐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的论述,强调“音”与“心”通过“字”的媒介实现统一。唐代《乐府杂录》提出“歌者,乐之声也,故丝不如竹,竹不如肉,迥居诸乐之上”,将人声(肉声)的优越性归因于“能道情”,而“道情”的前提是“识字”。这种传统在戏曲声乐中发展为系统的“十三辙”“四呼”理论,形成“千斤白、四两唱”的艺术共识——咬字的清晰度直接决定情感表达的精准度。
现代西化理论却将“字”视为发声的“障碍”,主张通过模糊字音追求“共鸣最大化”。这种理念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汉语的“字”不仅是意义载体,更是音乐素材。京剧的“依字行腔”、昆曲的“水磨调”,都是将汉字的声韵特点转化为旋律动机的典范。当我们为了模仿西方歌剧的“宏大共鸣”而牺牲“十三辙”的韵律美时,实则是用文化他者的标准消解了自身艺术的独特性。
字正腔圆:
中华文化的声乐根基
(一)“字正腔圆”的声学科学性:汉语语音的共鸣优化机制
老一辈歌唱家倡导的“字正腔圆”,绝非经验主义的教条,而是符合汉语语音特点的科学发声法则。汉语声母多为清辅音(如b、p、f),需要唇齿舌的精准配合才能清晰发声,这恰恰能激活口腔前部共鸣;韵母中的复元音(如ai、ei、ao)和鼻韵母(如an、ang),则天然引导声音向口腔后部及鼻腔共鸣转移。“字正”与“腔圆”构成动态平衡:咬字清晰确保共鸣焦点准确,共鸣充分反哺字音的圆润度。
西化理论推崇的“错音发声法”,本质是用西方元音的“开放共鸣”取代汉语的“动态共鸣”。例如将“兴(xìng)”唱成“心(xīn)”,是为了回避后鼻音“ng”的舌根发力,换取所谓“头腔共鸣”的轻松感。但这种做法破坏了汉语“前音后发、后音前发”的共鸣调节规律——后鼻音“ng”的舌根抬起,恰恰能带动软腭上升,打开鼻咽腔通道,实现更立体的共鸣效果。刻意回避反而导致共鸣通道僵化,最终陷入“声音虚浮”的困境。
(二)“声情并茂”的技术基础:字音细节与情感表达的关联
声乐艺术的核心是“以声传情”,而汉语的字音细节正是情感表达的密码。声母的送气与否(如“怕”pà与“爸”bà)、韵母的开合程度(如“歌”gē与“郭”guō)、声调的高低曲折,都对应着不同的情感色彩。上声字的“降升调”天然适合表达委婉含蓄的情感(如“好”hǎo),去声字的“全降调”则适合抒发强烈决绝的情绪(如“恨”hèn)。
西化理论主张“为声音牺牲字音”,实则切断了情感与语言的自然联系。当“情”被唱成“琴”,不仅丢失了“情”字韵母“ing”的明亮色彩,更模糊了“情感”与“器物”的语义边界,导致情感表达的空洞化。老一辈歌唱家如郭兰英演唱《白毛女》时,对“苦”字(kǔ)上声的强调,通过声母“k”的送气力度与声调的曲折变化,将喜儿的悲愤刻画得入木三分——这种艺术感染力,正是建立在对字音细节的精准把控之上。
守正创新:
中国声乐的传承与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