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案件已经开完庭,某易提交证据为上个被盗案件判决书为证据,质证环节指出我本次主要证据2022与2024年验证码短信为上个案件证据,已经判决我败诉,说我本次诉讼涉嫌重复起诉,否定前一个案件判决结果,申请法官驳回我的起诉。
2.庭审中我向法官说明,上一个案件类型是根据服务条款合同起诉被盗退款,由于我向某易公司请求提供被盗时账号使用数据作为证据,某易未提供相关数据,结果就是判决我未能提供被盗实质证据败诉,后续我已经通过报警成功立案处理被盗问题。而本次案件类型则是网络虚拟财产侵害纠纷,我的诉求是公开道歉,事实与理由则是某易涉嫌欺诈消费者,侵犯消费开启虚拟财产安全。
3.庭审中我也向法官提出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据与质证,主观上存在恶意证据突袭,阻挠司法公平公正。依据:广州某法院举证通知书第8条规定,申请法官处罚被告。
4.(1)庭审中法官问我2022年与2024年短信验证码是否是前一个案件证据使用,(我回答:是。)
(2)又问我本次诉讼是否有新的证据,(我回答:只有报警成功立案回执,没有其他的证据。)
(3)又问我报警立案后案件是否侦破(我回答:否)
(4)又问我是否有2022年与2024年接收短信验证码时整个过程录屏证据(我回答:没有,因为一般没人会录屏保留过程,我提交录屏2025年接收验证码整个过程,主要目的是证明开启点卡保护功能才会有某易发送验证码短信,而关闭保护功能则不需要验证码,点一下关闭按钮就关闭了,由于2022年与2024年验证码内容显示是:取消保护,而2025验证码短信则显示:添加保护,以防止被告某易当庭欺骗法官说2022年与2024年我接收到的验证码短信是关闭操作)
5.庭审中某易向法官解释玩家某军令与某易大神APP开启点卡保护短信验证功能时,玩家接收到验证短信等操作时,是以各种花里胡哨术语忽悠法官,(我听着都有点跟不上理解,其中有欺骗法官内容在她说完后,我立即向法官说明解释清楚)。
(1)法官问某易是否有2022年与2024年我开启与关闭保护时证据(她回答:需要回去向有关部门人员核实)
以上内容是庭审大概过程,具体细节我也想不起来了,内容有点乱,是晚上回家记起什么就写什么,有兴趣的当看个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