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的成年独生女难道没有自主的治疗决定权吗?——质疑“义乌市百姓的医院”ICU医生的做法
2024年11月,我母亲病重,由舅舅送往义乌某三甲医院(父亲去世前的工作单位)就医。因信息渠道不畅,作为她唯一的直系亲属,我并未在第一时间收到医院通知。但鉴于该院医护都是我父亲的同事,且治病救人要紧,本人此前从未就此事向医院表达不满。
舅舅探视三天后因疲惫不再去医院,两天后因工作返回大连。将事情转交给我后,不再过问。
我收到通知后,每天都去ICU探视。经与ICU医生协商,ICU医生同意将我母亲的紧急联系人从我舅舅变更为我。本人自2020年起自学医学知识,每日到场陪护,我有能力与医生配合决策,且所有医药费由我个人积蓄支付。
然而,医生反复要求我务必想办法让我舅舅参与进来,尽管我已经解释我舅舅的家在很远的地方(大连-杭州飞机3小时),要上班(我无权强制其赶来)。事实上,我舅舅此时已经失联,最后的葬礼也未出席。但我不便与医生直说。
我实在是难以理解,我作为患者唯一直系子女,为什么不能独立进行医疗决策?既然ICU医生已同意将紧急联系人变更为我,为何又要回到舅舅身上?
对此,ICU医生近期向我解释,他在那段时间,得知我父亲去世后,认为我一个人无法面对母亲病重(我没有能力独自解决问题)。
患者命悬一线,ICU医生还非得要求不学医的家属从那么远的地方赶过来,这不是耽误事吗?!我也从未说过我无法面对母亲病重!这样的解释我无法接受!
我们女性,有独立处理家人治疗情况的能力!
根据《民法典》,子女顺位>兄弟。而且,我与我母亲的户口都挂在我父亲的工作单位下,我们母女二人一直共同生活。另外,我咨询了全国各地的多位医生朋友,他们均表示直系亲属如果在场,他们会优先听取直系而非旁系亲属的意见。
目前,我已经通过短信将大概情况告知医院的医务科了,之后我准备去医务科面谈。
2024年11月,我母亲病重,由舅舅送往义乌某三甲医院(父亲去世前的工作单位)就医。因信息渠道不畅,作为她唯一的直系亲属,我并未在第一时间收到医院通知。但鉴于该院医护都是我父亲的同事,且治病救人要紧,本人此前从未就此事向医院表达不满。
舅舅探视三天后因疲惫不再去医院,两天后因工作返回大连。将事情转交给我后,不再过问。
我收到通知后,每天都去ICU探视。经与ICU医生协商,ICU医生同意将我母亲的紧急联系人从我舅舅变更为我。本人自2020年起自学医学知识,每日到场陪护,我有能力与医生配合决策,且所有医药费由我个人积蓄支付。
然而,医生反复要求我务必想办法让我舅舅参与进来,尽管我已经解释我舅舅的家在很远的地方(大连-杭州飞机3小时),要上班(我无权强制其赶来)。事实上,我舅舅此时已经失联,最后的葬礼也未出席。但我不便与医生直说。
我实在是难以理解,我作为患者唯一直系子女,为什么不能独立进行医疗决策?既然ICU医生已同意将紧急联系人变更为我,为何又要回到舅舅身上?
对此,ICU医生近期向我解释,他在那段时间,得知我父亲去世后,认为我一个人无法面对母亲病重(我没有能力独自解决问题)。
患者命悬一线,ICU医生还非得要求不学医的家属从那么远的地方赶过来,这不是耽误事吗?!我也从未说过我无法面对母亲病重!这样的解释我无法接受!
我们女性,有独立处理家人治疗情况的能力!
根据《民法典》,子女顺位>兄弟。而且,我与我母亲的户口都挂在我父亲的工作单位下,我们母女二人一直共同生活。另外,我咨询了全国各地的多位医生朋友,他们均表示直系亲属如果在场,他们会优先听取直系而非旁系亲属的意见。
目前,我已经通过短信将大概情况告知医院的医务科了,之后我准备去医务科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