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一词在现代社会中已成为高频使用的核心术语,然而对其内涵的理解,往往局限于“运输”的狭义层面,即道路、铁路、航空等人员与物资的移动方式。这一认知虽与日常经验相符,但在语言演化、制度实践与功能系统的层面,“交通”远不止于此。
据《辞源》修订本所述,“凡减少或排除因地域隔离而发生困难者,皆为交通” [1]。这一定义揭示了“交通”一词的语源本质——不在于“移动”,而在于“通达”。无论是人员移动、信息传递,还是能量输送,只要其目的在于打破空间上的阻隔,实现高效连接与交流,皆可归入“交通”的范畴。这种从“连接功能”出发的解释,为我们提供了理解交通系统的哲学基础。
从这一视角出发,许多现代系统均可视作广义交通的体现。例如,电气系统通过输电网络将电能跨越数千公里传送至用户,取代了传统依赖煤炭和石油运输的方式,从根本上改变了能源供需格局,构成了典型的能源交通。同样,电信系统依靠电缆、光纤和无线电波传输信息,替代了以往书信、驿站的时空限制,显著提高了信息流通的效率,构成了现代社会的信息交通网络。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对“交通”广义属性的认知,早已体现在国家制度架构之中。例如,中华民国时期交通部的职能范围即涵盖航空、航海、铁路、电力和电讯等多个系统 [2],这表明在现代国家治理早期,“交通”一词已被视为包括运输、能源与通信等在内的综合社会连接系统。这一实践层面的安排,直接呼应了“减少地域隔离”的功能本质。
与《辞源》的语言本源性定义相呼应,《辞海》则从现实制度与产业分类的角度出发,明确定义“交通”为“所有运输和邮电事业的统称” [3]。这一解释将运输、邮政、电信等通信手段共同纳入交通系统范畴,突显出当代社会对“交通”内涵的系统化与高度综合化理解。在现代产业划分中,运输与信息传输常被并列归为“交通运输业”,进一步印证了其在国家功能系统中的统一地位。
综上所述,现代社会的交通系统可划分为三类:物理交通(人和物的移动)、能源交通(如电力输送)以及信息交通(如电信网络)。它们虽在形式上差异显著,但在本质上都承担着减少地域隔离、提升系统通达性的功能任务。对“交通”概念的广义理解,不仅对语言研究具有理论价值,也为社会系统工程、基础设施规划与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