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点式做案,这个怀疑的职业特别多,包括她的同学,乡亲这些熟人作案 也可以包括她的恋人或书友,也包括南大旁的各种商铺。两点式是怎么回事,就是做案的第一现场这个点就在南大附近,但是收拾的现场一定不在警方重点排查的核心区域。做案者甚至可以临时买一个三轮车和大号皮箱,运到第二现场收拾,收拾完再扔回到南大周边,误导警方重点搜索南大即可。这几乎是完美做案了。或者说完美做案的一种。2,建筑工地的民工劫色后灭口。做案者不止一个人,至少几个人。做完案就在工地上收拾,那里有水有电。收拾完往出一扔,赶紧逃跑。这是第二种推理。3.第三个推理,这个就比较复杂,也比较饶,就是做案者以家教的借口骗上汽车,拉到很远的地方弄了。再把物证扔回来。4.这些就是对本案的大概推理。也就是,刀具,手法,包包都不是重点。刀具可以现买。做案者甚至可以乘座公共交通到很远的的地方买。包也是一样乘座公共交通到很远的二手市场上买。5.第二现场的选择。做案者甚至情急之下可以临时租间房,也可以现买冰箱,因为只要这个收拾现场远离警方的重要搜索区域,只要警方和居委会进不来,以下的推理就能实现。比方说买一个大面积的素料布,防止痕迹,买一个新的或二手的冰箱或冰柜用来防味,这样就可以防味防痕迹。所以说,做案者一个人也可以完成在一切。5.手法上与职业专业几乎没有必然连系。只能说这个人的心思细密,思考缜密只要这个人把物证运出警方重点搜索的区域,只要不在第一现场收拾而在第二现场收拾,那么第一现场就没有任何痕迹。那么在南京这座人海一样的人口密度,警方是很难扩大搜索范围的。南京这座城市特别的大,人口还多。可警力是有限的。总不能让警方搜索整个南京城。6.这个人很复杂,总感觉这个人是南大附近的商铺老板,为什么呢,就是分析,假如这个人把物证扔到更远的地方或极远的地方,这个效果是什么,那就是警方很可能猜到两点式,而扩大搜索,也就是警方已猜到做案者使用两点式,就算两点式的运力极限也只不过是三轮车的极限。警方一但有了目标,就会很清晰的划定一个比较大的区域,然后动用居委会联防队员去搜索三轮车的运力极限这个范围。一但让警方猜到两点式,就有可能找到第二现场,这正是这个人最不想要的。因为他需要大量的时间来收拾第二现场。反向推理,假如这个人是她的同学或教师,那么他还往南大周边拋,就会直接把警方引入南大。那么这个做案者的危险系数陡然上升。所以假如这个人是南大内部的人,他一定会往远拋,不会也不可能拋在南大周边。综合分析,做案者他认为,拋南大附近,只会对他更有利,而不会更有害。或者说,近拋反而对他有利,远跑反而对他有害。他拋南大的意思是要把大量警力引入南大,而他又不在南大内部。事实证明,警方大量的精英或刑警进入庞大的南大调查,这样即耽误时间也浪费警力。但是做案者把物证大量的拋到南大,警方又不得不查。这样又给了做案者的更多时间可以更好的消除现场的痕迹。假如这个人是南大周围商铺的老板,那么他拋南大这么做,至少可以分散警方一半的警力,否则这些警力很可能调查南大周边的商铺,这是他最不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