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假设一下,假如第一现场在女孩失踪的这个可以通过推理就能大至的圈定一个范围,那么警方一定会不遗余力的反复搜索这个范围。也一定会动员居委会排查这个范围。特别是南大周边1500米到2000米的这个核心范围。包括商铺, 居民楼,砖房民宅,旅店。甚至不排除南京会从外地调集更多的刑侦专家和更多的职业刑警。目的也是一样的,依旧还是反复的排查,希望在警方锁定的范围内找到蛛丝马迹。考虑到做案者会连夜赶工,还往人员热闹的区域贴告示悬赏,希望有人提供现索。2.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做案者小心谨慎的弄,而现场又不留下一丝痕迹呢。这个可能微乎其微。因为做案的所有环节几乎都围绕着下水系统,现场可以有冰箱,塑料布,但是一个厨房,一个锅,一个菜板,这都是要反复使用的。假如这个人干完这一切再往出一扔,座等着警方居委会上门来寻找蛛丝马迹 。这几乎不可能。谁都知这工程量大,就一定会在现场留下各种各样的痕迹。而且他也来不及打扫到万无一失的把握。3.也就是说,案发的第一现场有可能是南大周边警方排查的地方,但收拾的现场一定不能在这些地方。痕迹特明显。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把痕迹明显的第一现场放在警方反复搜索的这个区域。这就二点式理论。即至息的第一现场在南大周边,而收拾的现场一定远离警方反复排查的这个区域。做案者可以用小推车推到第二现场,收拾完再把所有无物证都扔回去。这就是中距离推车论。也就是收拾现场一定是远离南大周边的。所以警方在南大才找不到第一现场。两点论也同时支持恋爱论和书友论。4.还是那句话,做案者把所有物证都拋到这里,绝对是多他有利。他越这么做警方就越不能找到第一现场的痕迹。警方要想破这个案,就一定要找到做案现场,在第一现场找到物证痕迹。所以大胆假设,第一现场很可能不在警方怀疑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