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家去年5月份买了套4楼加5楼顶楼复式二手房,7月份装修的时候连续下大雨,由于顶楼露台防水年久失修,雨水从顶楼露台漏到我家4楼,导致我家4楼地面和3楼房顶被泡,3楼要求赔偿,我们承诺给其修复并承担相关赔偿,3楼张口要5万,还提出装修期间每月付2000元做为赔偿,我们感觉有些过分无法答应,3楼把我们和物业告上法庭,并申请了房屋损坏司法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最后评估损失大概7000多,但房屋损失鉴定费和财产损失评估费要12000,最后法院判我们承担5000多的赔偿和9000的鉴定费。3楼因为我们没有答应他提出的无理赔偿条件,就故意申请鉴定让我们多出钱,请问这样合不合理,还是真的毫无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