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探案都涉及到一个概率。也就是这启案,恋爱论的概率有多少,书友论的概率有多少,熟人最案的概率高还是生人最案的概率更大。手法上是专业的概率最大,还是普通人也行,或是这个手法类似于专业和非专业之间,就是即不是专业的,职业的又不是普通人,在屠夫或厨师之间的那么一种半专的这个一个模糊的职业,下面都有分析。2.警方的出发点是熟人作案,案发地点是南大旁的住宅区,而且反复排查,一无所获。这就意味着做案者无论是职业或住址都不在警方的怀疑范围内。也可以大胆的说,是做案者的这个手法把警方唬住了。警方弄不明白做案者为什么要这没做,而且在大城市南京以这个手法这么做对环境要求是非常高的。或者说第一现场的地址,这个范围大概率的就集中在南大周边2000米或1500米的这个区域。只不过警方被这个简单的手法给误导了,或者说,警方过于执着熟人作案或恋爱论。当然了,警方从未在网络上公布破案细节,也许当时真的有人打电话进南大,也许女孩真的是接电话以后才匆匆出门。那么这些就与本篇文章无关了。所有的推理都是基于网络上的消息。不知当时是不是真的有接电话这个证据,假如有,那么根据女孩连续几天的反常,那就是恋爱论加汽车论。那就是最绕的理论,以前也写过很绕的理论,都跟远点汽车论有关,这篇文章主要是写近点论的一些可能。3.做案者用这么麻烦的手法这么做,不是上瘾,而是要极力的掩盖做案动机和他的真实身份,而他的这个手法加上迫不得已而使用的这三个包,指向性非常明显,一个职业,入城打工在建筑工地上工作的农民工群体。这三个包的时间跨度非常大,有80年代工厂里发的级念品,印有旅游字样的革报。这种包,当时老年人用的最多。到当时打工者最喜欢的仿牛皮色大容量革包,这种包当时中年人用的最多。学生双肩包,很可能是初中刚毕业的小孩。这三个包时间跨度非常大,不属于一个人,而属于三个人。也就是这案是团伙做案,是以劫色为主,劫色后以绝后患,彻底的解决问题。正值冬季,有几个民工在工地驻守,女孩心情不好到工地上溜搭,遇到饥不可耐的民工劫色了女孩。商量后选择除掉。这是个多人团伙,年轻人读过弗尔摩斯小说,或看过弗尔摩斯电视剧。伙夫以前在农村是半个屠夫,收拾农畜。在工地上做伙夫他们深知,一但让警方看出来是劫色,那么很有可能顺藤摸瓜的找到工地,就有可能找到蛛丝马迹 ,就有可能找到他们。思考良久,就只能赌这个手法,没想到让他们赌赢了。只要把证物顺利的扔出建筑工地,扔到哪无所谓。所以才出现了拋物的点很散乱。他们拋物后就赶紧跑。这是近点论最直接的推理,也是最简单的推理。再说说最复杂的推理,那就是警方猜的恋爱论。4,恋爱论的主要根据就是网络上说的,女孩当时接了个电话匆匆而去,假如这个证据靠谱,那么联合女孩案发前几天的反常举动,那么大概率的就是恋爱论。这里面就涉及到汽车,远点别墅论。因为涉及到别墅或类似于别墅的环境,就涉及到军医法医或西医。做案者条件很好,精通医学,不是莽汉类型的。近点和远点之间用汽车连接。这就是远点别墅汽车论。这个理论最绕,也最天马行空全凭想像。那就不是突发案件那就是故意做案。这个推理是最复杂的理论。5.一个近点劫色论,一个远点汽车论。近点论的推理特点,就是做案地点这个范围不怎么像是在警方反复排查的这个范围。也许工地这个范围别警方疏漏了或没能引起重视。近点论的所有推理都基于那三个包是做案者自己的真物证。是突发作案。而远点论的核心就是做案者有汽车,故意做案,那几个包都是做案者提前准备好的假物证。因为警方会反复排查南大旁的住宅, 所以第一现场在那里的可能性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