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噬星空吧 关注:1,357,949贴子:34,533,034
  • 28回复贴,共1

说几个吞噬2比较搞笑的点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因为最新章无尽始祖两条浑源之力突破不死不灭,实力就已经能和元五五开,加上番茄说领主悟出同属性浑源之力其实很容易,所以对于之前领主的一些设定有感而发。
1:就是领主能领悟几条道的设定。
按照番茄的意思,领主只能领悟自己擅长的道,对于不擅长的,就算是低一档的浑源之力也完全领悟不了一点。
但有意思的是,领主里除了以力破法的星罗二人,其他人都是通过先认主源世界,再成为的领主,也就是说领主们起码对5条以上的道是有一定天赋的。
尤其是元,甚至能同时掌握20几条究极道,这天赋不是一星半点,可元咋就没想过尝试多掌握几个浑源之力呢?
到底是掌握新的究极道更难?还是掌握同类浑源之力更难,番茄也没个准,不然也不至于让无尽始祖这种两种浑源之力的都能跟自己五五开。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7-02 18:54回复
    2:星芒和罗峰以力破法到底能掌握几条浑源道。
    按照番茄的说法是两条,因为天赋高,在成为领主后思维更快,所以能悟出第二条道,可有意思的是,为什么不能是四条?明明还能悟出纯生命道,和纯毁灭道,或者二者比例五五开?
    如果按照番茄之前的设定,融合比例是遵循内心,每个人对于道的理解都是独一无二,可为什么领主之后又推翻这条设定?加入第二条道的说法?可按照领主能随随便便悟出同类浑源之力,又为什么不能悟出第三条,第四条?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5-07-02 18:55
    回复
      2026-01-30 07:02:5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当然以上都是吐槽,这本书的设定也众所周知,早就是一笔糊涂账了。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5-07-02 18:55
      回复
        问你一个问题,你觉纯生命道是完整的生命道还是完整生命道的一部分?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07-02 19:06
        收起回复
          你还讨论个啥?写啥看啥吧,他写骨祖单手镇压罗峰,你喊666就好,爱咋写咋写,别动脑。


          IP属地:甘肃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5-07-02 19:15
          收起回复
            主要是罗峰嫌弃纯生命道速度慢,手段少,所以他悟不了纯生命了,内心排斥道路走不通


            IP属地:广东6楼2025-07-02 19:55
            收起回复
              从逻辑上来说,肯定是究极道更容易,但番茄前面抽象的看尸体的设定是2千多种世界级有百分之九的其他道被罗峰悟透了,结果还是没说悟了一种究极道,2千多种的百分之九那就是200多种其他道,这都悟不出可想而知,其他究极怕不是堪比浑源道了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5-07-02 22:55
              回复
                按这个说法罗峰目前也和元一个层次,因为按照最高层次力量,罗峰一个血之力,生命属性,这章又掌握断之力,毁灭属性。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5-07-03 00:46
                回复
                  2026-01-30 06:56:5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除去星芒和罗峰(直接成领主)、摩曼(信仰成领主)、奈古(血脉成领主)外,其他领主都是先成源世界之主,至少擅长5个方面的道,这5个方面的道参悟参悟,结合自身的浑源道不是能融合成多种不同的最高之力??文中说同种浑源道的最高之力掌握多种对实力也没提高,但火狱之壁十二种火焰之力只有初始能闯过去,说明这12种火焰之力是不同的最高之力,威能可以叠加,其他领主在擅长的其他道方面就不能融合出不同的最高之力提升实力吗???


                  IP属地:湖南10楼2025-07-03 01:30
                  收起回复
                    这书根本就不是死胖子写的,天天谈生意做动漫有空给你们写书?幼稚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25-07-03 09: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