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海洋大学与上海海事大学合并的公告
经批准,决定实施上海海事大学与上海海洋大学合并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并依据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优化上海高校学科布局,促进航运学科与海洋特色学科深度融合,提升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经科学评估与充分论证,决定推动两校合并。
二、合并实施安排
1. 启动时间:自2025年6月31日起,两校合并工作正式启动,成立由上海市教委牵头的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合并事宜。
2. 过渡期安排:2025年6月31日至2026年6月31日为过渡期,期间两校仍保持独立法人地位,按原管理机制运行,各项教学、科研、行政工作正常开展。
3. 新校组建:过渡期结束后,整合两校资源组建新高校,新校名、领导班子及管理架构将按程序报批后另行公布。
三、保障措施
1. 师生权益保障:合并过渡期内,师生员工现有身份、薪酬待遇、学籍管理、培养计划等保持不变;后续将按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妥善落实师生发展权益。
2. 资产管理规范:由专项工作组对两校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与评估,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完成资产划转与整合,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此次合并是推动上海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望两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共同推进合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025年6月31日
(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经批准,决定实施上海海事大学与上海海洋大学合并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并依据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优化上海高校学科布局,促进航运学科与海洋特色学科深度融合,提升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经科学评估与充分论证,决定推动两校合并。
二、合并实施安排
1. 启动时间:自2025年6月31日起,两校合并工作正式启动,成立由上海市教委牵头的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合并事宜。
2. 过渡期安排:2025年6月31日至2026年6月31日为过渡期,期间两校仍保持独立法人地位,按原管理机制运行,各项教学、科研、行政工作正常开展。
3. 新校组建:过渡期结束后,整合两校资源组建新高校,新校名、领导班子及管理架构将按程序报批后另行公布。
三、保障措施
1. 师生权益保障:合并过渡期内,师生员工现有身份、薪酬待遇、学籍管理、培养计划等保持不变;后续将按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妥善落实师生发展权益。
2. 资产管理规范:由专项工作组对两校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与评估,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完成资产划转与整合,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此次合并是推动上海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望两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共同推进合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025年6月31日
(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