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佬们,叔叔们现场开罚单我记得之前都是罚单打印2张出来再签字的自己1张交警留1张,现在都是手持电子设备签字才给打印出罚单,才能看到处罚的依据和内容,这里呢就涉及到一个告知的程序问题,打印再签字就算没口头告知相关依据,但实际上呢就相当于执行了告知义务了(在这里不好界定因为签字的时候已经能看到处罚的依据和内容了,个人理解猜测),但是电子设备上签字后才打印出单子,才能看到处罚依据和内容,并且在制作罚单过程中叔叔并没有口头告知处罚的依据和处罚的内容以及享有的权利,这种算执法程序违法吗?程序违法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4条得出的,不知道算不算,有没有遇到过的,如果程序违法就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2条视为无效处罚,就可以申请复议。
整个过程就是晚上骑车没戴头盔(头盔挂在车上)被现场查了,现场1个交警2个辅警,我说我现在立即戴上即刻改正,交警说执法记录仪开着录上了,让靠边要了证件,然后一个辅警就开始教另一个辅警怎么操作手持设备给我开罚单,期间听到他们说罚款选项什么的,我就跟紧给交警说我没戴头盔行为确实违法了这个我承认,现在立即改正呢也算轻微违法能不能不罚款给个警告呢,辅警来了句系统里没有警告只显示罚款选项,然后把设备递给我让签字,签完就打印出了罚款单,一看单子罚款50,扣1分,以上呢就是整个被查处罚全部交流过程。
不知各位大佬们有何想法,行政复议能行不,50虽然不多,就想试着较真一次,聊聊想法
整个过程就是晚上骑车没戴头盔(头盔挂在车上)被现场查了,现场1个交警2个辅警,我说我现在立即戴上即刻改正,交警说执法记录仪开着录上了,让靠边要了证件,然后一个辅警就开始教另一个辅警怎么操作手持设备给我开罚单,期间听到他们说罚款选项什么的,我就跟紧给交警说我没戴头盔行为确实违法了这个我承认,现在立即改正呢也算轻微违法能不能不罚款给个警告呢,辅警来了句系统里没有警告只显示罚款选项,然后把设备递给我让签字,签完就打印出了罚款单,一看单子罚款50,扣1分,以上呢就是整个被查处罚全部交流过程。
不知各位大佬们有何想法,行政复议能行不,50虽然不多,就想试着较真一次,聊聊想法


碧空之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