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部分利润就应该返还总公司,直接进投资池就很莫名其妙。
第二个就是现有的公司机制还是问题太大了,虽然可以收购金融区的建筑了,但是就造成了除了公司所在地以外,所在行业没有金融区了,这点也很神金。要是能出个机制,在一块地有一定数量的资产后就会在当地成立分公司,分公司只能在当地建设,感觉这样更合理一点。

第二个就是现有的公司机制还是问题太大了,虽然可以收购金融区的建筑了,但是就造成了除了公司所在地以外,所在行业没有金融区了,这点也很神金。要是能出个机制,在一块地有一定数量的资产后就会在当地成立分公司,分公司只能在当地建设,感觉这样更合理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