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大概推理是,女孩晚上心情不好出门转转。她好奇工地里是什么样的呢,就去里面看看。当时的南大周边有几个建筑工地,正值过年,工人都会去过年,工地显的安静空旷。她以为这里没人就到处转。心情不好的人就喜欢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一个冷静冷静。这个时候留守工地的5个人见色起意,制服对方,强行劫色。劫色后捆绑起来。任何劫色案件的做案者的选择就两个,一个是放回去,对方肯定报警。另一个就是选择灭口。这几个人大概商量了很长时间,最后决定第二个方式。当他们选择做案的那一刻,就是站在警方的对立面,立见输赢。这5个人里面有一个岁数比较小的,看过侦探小说。是他出的这招迷惑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