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是这么写的。
第四章 更新指标管理
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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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为你在今天(6月20日)把车卖了,办理手续完成转移。那你需要在6个月内申请更新。也就是12月20日前。过期就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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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在12月19日申请了更新。那当天就下指标,指标有效期6个月。就是到明年的6月19日。
当然,你也可以在这半年的任何时间申请更新,不管哪天申请更新,申请以后给你的指标有效期都是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