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启案发生在南京市中心,怀疑或侦察的方向范围就是以南大为中心,向周边步行所极的距离。这个怀疑的距离大概是1500米,也可以扩大到2000米。女孩没有座车的理由,一个外地女孩在晚上也不可能远行。1.警方当时的排查,一个是怀疑熟人作案,就是重点排查南大内部。这个时间长达半年。也就是说,当年警方的重点怀疑方向是熟人作案或是感情纠纷,也就是恋爱论。但是熟人作案,感情纠纷,书友论,这些的核心指向是第一现场一定就在南大附近的居民区或住宅楼。而这些区域几乎全部都在方圆2000米这个范围内。警方会重点排查拥有浴室或淋浴系统的住宅。居委会会反复的排查2000米这个范围内的所有住宅。而且警方会对这个区域反复调查,确没线索。南京是不缺警力的,也不可能缺刑侦专家。当警方在南大附近找不到线索,警方就不遗余力的排查全城的屠夫和拥有单身住宅的单身汉。依旧没有任何的线索。2.物证的那几个包大概率是做案者的。他处理物证也一定是慌乱的,无序的。一个假设,做案者是很高级的职业还是很低级的职业,就这些包,做案者就不像很高级的职业。拥有高收入的人群没理由也没必要干这个,情理上说不通。大胆猜测,做案者他的职业,第一现场这个环境,警方都没猜到。即使猜到了,也没证据。也就是这个人在南京没住房也不租金。当时南大周边有几个工地,那里做案就比如方便。这就是农民工劫色论。也就是这启案是由劫色而且。做案者这么做,消除体液,方便运输,迷惑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