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力,是發出風球的主要標準
根據第61/2018號行政命令,熱帶氣旋信號(三號風球)的發出是基於本地風力變化的情況而定,回顧兩次三號風球生效期間,跨海大橋及空曠地區風力普遍持續達6至7級,其中:
(1) 第一次三號風球 (6月12日清晨6時生效)
受「蝴蝶」外圍環流與中國東南部一道高壓脊共同影響,6月12日凌晨風力開始增強,由於預料風力將會持續一段時間,本局遂於6月12日清晨發出三號風球,期間四條跨海大橋最大十分鐘平均風速介乎46-55 公里/小時。而隨著高壓脊減弱,同時預料「蝴蝶」仍會持續影響本澳,本局同日下午改發一號風球。(圖2)
(2) 第二次三號風球 (6月14日早上8時生效)
隨著「蝴蝶」靠近,疊加西南氣流共同影響,預料本澳風力會再次顯著增強,本局於6月14日早上再度發出三號風球。由於風向轉變,加上不時受雨帶影響,巿區部份較空曠位置變得更當風,期間最高陣風更達8級,持續影響時間亦更長。(圖3)
「巿區」與「空曠地區/跨海大橋」之風力比較
隨著社會發展,城巿建築物不斷增加,加上不同地區受風情況需視乎風向之影響,一般而言,巿區風力會較弱;而沒有遮擋,較空曠地區及跨海大橋的風力一般會較強。
簡單統計過去約二十年的熱帶旋風力情況,以市區大炮台站為例,當風力維持6級時 (即三號風球風力下限),空曠地方風力平均而言已達8級 (即八號風球風力下限),跨海大橋更已高達9-10級!(圖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