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向最高法驻院监委的依法控告举报: 最高法(2023)法信字第117992号审查通知下达后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沧区人民法院,后山东该三级院超期空挂、并拒绝依法处理该审查通知,多次,关于本案非法待遇事实当事人已经依法如实在多个媒体曝光并依法在最高法网站申请该三级法院依法履职,后该三级法院拒绝履职,直到本年4月当事人依法向山东省人大申请监督,本年4月22日山东省人大已受理当事人的举报和控告,正在依法监督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李沧区人民法院这三级法院履职问题,由此可见该三级法院该案的责任人拒绝依法履职的违法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该违法事实在最高法驻院监委网站栏目有明确连贯的记载、其违法证据明显涉嫌犯罪且动机明确,从目前事实来看:该三级法院涉及本案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第397条和第399条相关规定,我申请最高法依法审查、有结果后通知举报控告人。 由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沧区人民法院这三级法院对于本案长期不能正确履职,就此事当事人依法逐级反映到最高法,多次,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来看符合最高法直接受理处理本案,依法建议并依法申请最高法直接受理处理本案,因此我向最高法和驻院监委申请:1.最高法提级督办本案,异地审理本案。2.依法查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李沧区人民法院相关责任人对本案不能正常履职的违法涉嫌犯罪事实,通知当事人。可是从目前山东省高级法院答复来看:1、不能履职多次、拒绝依法查处职能失效导致本案件被长期搁置的责任人、因此再次申请依法履职查处责任人。2、我提出的问题是该院涉及本案的责任人职能失效而且没有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本案、而该答复没有围绕这个违法事实,3、我是依法向向最高法提出的申请合法合规,而给与的答复以网站的名义,因此从事实来看请答复者解释相关网站的职能、并请解释网站属于法律的哪个环节以及其职务和职能作用,便于进一步依法维权。 依据《宪法》相关规定本实际问题依旧会在多个媒体如实曝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答复如下:回复内容详情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立案、审判和执行业务部门的工作范围,不符合督察部门受理条件,本网站无权做出实质性的回复,请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向相关业务部门反映;如有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请提供具体的线索。感谢您对本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那么问题来了:1.法院系统的“网站”是一个什么样的环节?2.法院系统的“网站”具有的职能和责任以及义务人什么?3.这个“网站”如果有违法问题的话该怎么问责?4.众目睽睽下都能拒绝履职,那么法律是为什而定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法院# #青岛法院# #法院信访# #青岛中院# #法院报案# #最高司法委员会# #民生# #世界上唯一公平的东西是什么?# #律师为正义服务还是金钱服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全国人大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