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别偏袒不应成司法正确。自古圣母都是社会秩序决堤的罪魁祸首,何况司法界双标的圣母心,需要悬崖勒马,一味维护某性别的权益,会让法律以性别划分三六九等,神圣公平的法律公信力愈来愈低。

近日,某法院得意洋洋的贴出一封感谢信,本意是彰显某女判官对“犯罪人文关怀”,但不曾料到宣传后,网友不买账,反而质疑这种“圣母”行为和性别偏袒,一时议论纷纷。究其原因,在当前两性案件判罚中难以让网友心服口服,而该法院这一出“王婆卖瓜”,成了现眼包,对当前两性案件的纠纷舆情风险缺乏认识。
如果没有张贴这张人神共愤的感谢信,也没人注意到这起案件有多大的法官自由裁量度和“温情”,但自鸣得意张贴施暴者的感谢信,与司法公平和公序良俗对立,这就是幼稚+立场错误。
很多时候众人愤怒的,并不是对犯罪分子宽容,而是性别双标,网友贴出很多其他类似案件,无一例外都是罪刑相适、或者从重处分,但此案的离奇就在于目前未看到从轻的缘由,况且事不顾受害者而一味抚慰施暴者,到底是在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还是以性别抱团同情心泛滥?
我们不能否认一个事实,在以往的时代,女性的确是弱势群体,但在当今这个自我意识觉醒、自我独立需求强烈的时代,女性在司法方面的相对强势。我们的社会已经把相当一部分女性捧成巨婴,她们对于世界认知的反馈敏感点低,很容易情绪失控,有恃无恐的横行,都有判官过来哄,这会让男性活得像个小丑一样。
在司法界,是理性、客观的标杆,而以性别决定立场,与法律原则相悖,这就导致了牛鬼蛇神的离奇案件越来越多。“女法官抚慰女犯”的宣传文案,只会体现对法律的双标和公平的亵渎。让人认为法律会因性别而改变,也可以通过身份标签而脱罪。会让法律在大众心目中就不再是神圣的绝对公平,而是分三六九等的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