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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范信访破局 纠治征迁补偿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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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在某县级公立医院征房补偿工作中,六年悬而未决的纠纷暴露出基层工作严重背离信访工作宗旨与法治精神。相关人员既不依法履行协议约定,又肆意扭曲信访处理程序,这种漠视群众利益、践踏法律尊严的行为,亟待通过强化信访监督、规范工作流程予以纠治。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的核心是“为民解难、为党分忧”,要求对群众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但在此案中,具体工作人员将信访工作异化为拖延推诿的工具。按照法定补偿方案,本应实施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却在未向上级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为货币补偿,且采用六年前的非分户评估报告计算补偿金额,严重违背协议约定与市场价值。这种“文件挂在墙上、落实抛在脑后”的做法,不仅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更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使矛盾持续激化。
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相关人员非但没有主动作为,反而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在纪检部门督办后,仍以“没有房屋”“经济纠纷”等借口搪塞,甚至误导上级部门称群众拒绝补偿,将本应履行的行政责任推给司法途径。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信访工作条例》中“不得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照规定办理”的明确要求,更涉嫌滥用职权,破坏政府公信力。
信访工作的本质是行政机关主动化解矛盾的制度设计,而非“踢皮球”的挡箭牌。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条,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而本案中,工作人员既未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又错误引导群众通过诉讼解决本应通过行政途径解决的问题,严重扭曲信访工作的法定程序。
要根治此类乱象,必须以信访工作规范化为抓手,构建“责任闭环”管理机制。首先,严格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明确征迁补偿等民生问题的责任主体与办理时限,杜绝工作人员私自变更补偿方案、拖延办理等行为;其次,加强信访事项督办力度,对纪检部门转办的案件实行台账管理,定期核查办理进度,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追责;最后,强化信访与司法、纪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信访前置调解 - 行政复议纠错 - 司法诉讼兜底”的纠纷解决链条,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公正处理。
信访工作一头连着党心,一头连着民心。唯有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征迁补偿等领域的信访乱象,严格规范基层工作人员行为,才能让信访制度真正成为维护群众权益的“安全阀”,重塑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推动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5-31 05:5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