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上庭审笔录以下是事情起因
原告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想做房屋装修,经过沟通过程中原告认为大家都是年轻人,交流的还比较不错,就交了2000元给被告,后续因为被告的平面设计以及第三方施工报价都不满意就没有找被告装修,一段时间后原告找到被告想退还这2000被告以已经服务过,这2000是定金为由不退,沟通未果让原告起诉。
原告的观点如下
1.交的2000元双方从头到尾不管是聊天记录还是口头都没有说过是定金更没有签订任何书面的协议和合同
2.被告的平面设计与施工报价都不满意,且原告一开始就问过被告是不是设计施工都是他,被告明确告知是自己的。但实际上装修施工报价却是交给了第三方公司。
3.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了以下法条根据消费者保护法53条预付款应当返还,单方面认为2000元定金是霸王条款是无效主张
根据民法典509条被告没有全面履行全面的装修施工,属于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的563条第四项,对方提供的平面设计没有满意,无法实现装修目的,有权主张退款
根据民法典的586条,对方主张这2000是定金,根据定金法则定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20,对方应当出具书面的合同金额定义,没有书面约定则应当视做意向金或者预付款,再根据消费者保护法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未按约定履行的应退还预付款。对方未完成服务,平面图不满意且没有施工,应全额退还。
根据消费者保护26条对方甚至没有书面合同口头单方面主张定金不退属于霸王条款。
4.被告在法庭中提交了几个证据1.双方聊天记录2.被告给原告设计的平面图,但是提供的平面图的创建时间是2024年,修改时间是2022年。被告说的是换过电脑,所以时间不同。附上庭审笔录







原告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想做房屋装修,经过沟通过程中原告认为大家都是年轻人,交流的还比较不错,就交了2000元给被告,后续因为被告的平面设计以及第三方施工报价都不满意就没有找被告装修,一段时间后原告找到被告想退还这2000被告以已经服务过,这2000是定金为由不退,沟通未果让原告起诉。
原告的观点如下
1.交的2000元双方从头到尾不管是聊天记录还是口头都没有说过是定金更没有签订任何书面的协议和合同
2.被告的平面设计与施工报价都不满意,且原告一开始就问过被告是不是设计施工都是他,被告明确告知是自己的。但实际上装修施工报价却是交给了第三方公司。
3.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了以下法条根据消费者保护法53条预付款应当返还,单方面认为2000元定金是霸王条款是无效主张
根据民法典509条被告没有全面履行全面的装修施工,属于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的563条第四项,对方提供的平面设计没有满意,无法实现装修目的,有权主张退款
根据民法典的586条,对方主张这2000是定金,根据定金法则定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20,对方应当出具书面的合同金额定义,没有书面约定则应当视做意向金或者预付款,再根据消费者保护法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未按约定履行的应退还预付款。对方未完成服务,平面图不满意且没有施工,应全额退还。
根据消费者保护26条对方甚至没有书面合同口头单方面主张定金不退属于霸王条款。
4.被告在法庭中提交了几个证据1.双方聊天记录2.被告给原告设计的平面图,但是提供的平面图的创建时间是2024年,修改时间是2022年。被告说的是换过电脑,所以时间不同。附上庭审笔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