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事我去年就提出了,她以工作半年以上才能交社保为由没缴,到今年她说1.2.3月社保都缴了,但实际就缴过一次1月份的,而且社保虽然断了,但是工资上该扣的钱还是照扣的我4月底离职,她规定要到下一个月才发上一个月的工资,因此她还欠我一个月的工资没发,但是现在要工资她又和我玩消失了我准备先去劳动局以及欠薪线索检举举报,不行再劳动仲裁。但是目前遇到几个棘手的问题:1.发工资的公司名称前后不一致,缴社保后公司名称就变成另一个了2.这家店是拖一个月再发上一个月的工资,因此银行上也显示4月份是发工资的,但是这其实是三月份工资,因此举报的时候很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