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流程条件政策解读

A.申报条件
(1)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省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原则上应为运行2年以上的市级或部门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
(2)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1000万元以上。
(3)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4)申报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发布申报通知→单位申报→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厅组织评审答辩→实地考察→公示后省厅发布同意组建文件。
C.申报材料
填报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
注:具体申报事项以省科技厅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并按照《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豫科〔2016〕164号)文件执行。
D.优惠政策
财科〔2018〕101号:对考核或评估优秀、良好的给予稳定支持;豫科〔2016〕164号: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实验室,在运行经费上给予连续三年的支持;濮办〔2021〕18号文件: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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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申报条件
(1)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省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原则上应为运行2年以上的市级或部门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
(2)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1000万元以上。
(3)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4)申报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发布申报通知→单位申报→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厅组织评审答辩→实地考察→公示后省厅发布同意组建文件。
C.申报材料
填报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
注:具体申报事项以省科技厅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并按照《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豫科〔2016〕164号)文件执行。
D.优惠政策
财科〔2018〕101号:对考核或评估优秀、良好的给予稳定支持;豫科〔2016〕164号: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实验室,在运行经费上给予连续三年的支持;濮办〔2021〕18号文件: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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