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残明吧 关注:11,129贴子:292,817
  • 22回复贴,共1

23年的预测贴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可以说很准了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5-05-19 17:21回复
    这章主要是编制问题。就目前来看,胖鱼还没有决定把下属提升为营一级的指挥官,而是选择了在千总部一级扩编,充实战术单位。
    虽然代表胖鱼手下多数军头利益的兵房方案和吴达财的文书房方案有冲突,但可以确定的是1个千总部下至少会有3个步兵司作为主战的一线力量,也即2100人以上的填线部队,无论最终哪个方案获得认可,算上零零总总的其他特战或者支援力量,每个军头手底下的兵力不至于太单薄。
    严格来说,此次扩编只有一个目的而不是两个。所谓的兼顾流寇和东虏,其实说的是在维持对流寇的威慑力的同时增强面对东虏的抗打击能力,重点在东虏而非流寇。因为自宿松大捷以来,安庆营面对流寇的士气、战力都更胜一筹,何况还有财力后勤的保障优势。而这次留守部分骑兵营有所损失,但那是在献营与革左合流后的结果,所以对流寇的基本面没有变。
    问题在于,在向面向东虏为对手转型的过程中,安庆营编制的改变要维持对追击流寇机动性不至于下降太多,这也是吴达财和庄朝正代表的军头争论点之一。


    IP属地:浙江2楼2025-05-19 20:19
    回复
      2026-01-07 16:22:0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分析不错,未来三个混合千总,一个陆战千总,一个重甲千总,一个骑兵千总,一个山地千总,加其它杂项,估计15000战兵。


      IP属地:江西3楼2025-05-19 20:53
      回复
        兵房方案
        千总部下直辖:3步兵司+1炮兵司+1重步兵局+1游骑兵局+后勤等。
        吴氏方案
        千总部下直辖:4步兵司+1炮兵司+1自生火铳局+1游骑兵局+后勤等。另,原步兵司下属辎重火兵改为火铳队。


        IP属地:浙江4楼2025-05-19 21:03
        收起回复
          本来面对的情况是,“东虏是马步轻重齐全,流寇全数都是轻骑轻步”,而最好的方法是“若是要同时跟这两类打,就用骑兵最合适”。甭管他什么东虏流寇,在东亚大地上,骑兵为王,只要骑兵强,两者对上都有优势,就不存在所谓的军事改革问题了。
          但胖鱼根据地在南方,没有好马,骑兵兵源也不行,虽然北上吸收了骑兵种子,但肉眼可见的,完全向大规模骑兵转型没有可行性。
          那就只能分类讨论,作局部优化。
          东虏精兵多,辅兵炮灰也多。流寇精兵少,总数多。二者一致的是总数都多,所以“增加兵力”这一条没人反对,区别只在于增量资源用于少量(1局)精锐重步兵,还是轻步兵与火枪相结合模式。
          对这两个方案的选取需要回答以下问题:
          1.在不同的战场环境下(工事/野外),面对精兵较多的东虏,各方案的防御和攻击效果如何排序?以及上述效果是否在合格水准线以上?
          2.在应对流寇危机中,各方案对常规千总部的机动性是增加、削弱抑或持平?程度如何?是否做到了与打击能力的平衡?


          IP属地:浙江5楼2025-05-19 22:26
          回复
            其实两个方案都不是很行。扩编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建奴和流寇,建奴和流寇最大的特点就是机动性,流寇核心的马兵,建奴核心的白甲,马甲。所以一个千总部平原上应对一旗,兵房方案是最可行的。以重甲局为支点配合四个步兵司,炮兵后置,游骑兵袭扰,这样比较合理。吴的方案等于重甲局变成火铳局然后加上火兵这些,最多二个局左右,火力大大提升,但是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当前火铳成熟度不高,万一敌方冲阵,就靠这四个步兵司很难守住防线的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5-05-19 22:28
            收起回复
              兵房的方案过分依赖重甲局,进攻火力不足,防守一般。所以两个方案合二为一最好,吴计划里面的第四司改为一个重甲局,2个火铳局,再搭配火兵这些,相当于扩编了一个火铳司。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5-05-19 22:35
              收起回复
                问题1
                对东虏防御效果:
                工事下,兵房方案>吴氏方案。效果均在水准以上。(工事+重甲,是防御的最佳方案)
                野外中,兵房方案≈吴氏方案。效果均在水准以下。(野外清军骑兵可以几乎无限骚扰,重甲和火铳抗骚扰能力均不足。纯火铳面对骑兵冲击没有防御手段,除非配刺刀,但技术不成熟。1重甲局对整个二三千规模的千总部遮蔽存在但极有限,聊胜于无。野外条件下二者半斤八两。最关键的是规模,无论是1局重甲还是1局火铳,对千总部来说都太少了。)
                整体而言,兵房方案防御效果更好。但加强野外防御效果,必须要增加重甲或火铳规模,而大量增加重甲给每个千总部并不现实,只能选择增加火铳,且1局火铳不够。
                对东虏攻击效果:
                工事下,兵房方案<吴氏方案。效果均在水准以上。(重甲和火铳经过合理训练在工事下均能有效打击清军,但火铳的攻击效率更高。使用重甲攻击要面临损失,而单个重甲兵的培养成本很高。使用火铳同样有损失风险,但成本低。总体上火铳费效比更好看)
                野外中,兵房方案≈吴氏方案。效果均在水准以下。(在野外重甲可能尚未交战就被重箭射中,没有输出。火铳至少可以射马,且胖鱼尚未试验齐射,有一定攻击效果。但吴氏方案规模太小,攻击效果也约等于无)
                整体而言,吴氏方案攻击效果更好。但火铳规模完全不足。
                注:上述回答过于形而上学,完全把防御和进攻割裂开来了,真实的战场进攻可以转化为防御,防御也可以转化为进攻,仅作分析用。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御,在工事下,胖鱼部下绰绰有余。但一到野外就很抓瞎,不过应考虑到没有纯粹的野外,胖鱼行军还有马车等辎重可作掩护,而且胖鱼还有火炮优势。


                IP属地:浙江8楼2025-05-19 23:32
                回复
                  2026-01-07 16:16:0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问题2
                  胖鱼集团对流寇的打击能力完全充裕,且两个方案都只会增加打击能力。而对于机动性,吴氏方案显然没有增加机动负担;但要注意,难道增加仅仅1个局的重甲装备对机动真的有那么大的负担吗?庄朝正的意见是,“重步兵带的甲仗多,但总归没有火炮重,也没听谁家说不带火炮的,一架马车就能带一个队的甲仗”。也即1局重甲装备需要12架马车,这对于一支两三千人规模且携带8门炮的的部队,带来的负担增量其实是有限的。
                  当然另一方面,这也是为什么兵房只能提出仅仅1个局,更多重甲装备对行军的确是灾难。但我们前面的分析也指出,仅仅1个局重甲作用也有限,这又是另一个角度了。


                  IP属地:浙江9楼2025-05-19 23:51
                  回复
                    重甲火铳兵其实最适合混编千总。未来一个千总要执行单独的进攻或防守任务,但庞军骑兵少,一个千总按目前才配置200骑兵,不管是对上张献忠这样的大寇,还是面对一旗时,都力有不逮。平原上碰上对方上千骑兵,只有让重甲步兵在前线结成几排,用燧发枪火力输出才是即能防守稳住阵型,又能给于对方杀伤的最好办法。普通的火枪兵无甲保护很容易被射崩。
                    前面重甲步兵在一线负责火力输出,民夫装填弹药给步兵换枪,这样的搭配比较合理。


                    IP属地:江西10楼2025-05-19 23:58
                    回复
                      重甲兵维持一个亲兵千总部就够了,必要时可以临时抽调兵力加强给混编千总部。建奴后来也是把各旗的白甲兵抽出来编成前锋营、护军营集中使用。
                      千总部只是个团级规模,不能搞的太复杂,长矛、火枪加火炮算是那个时代的标配。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5-05-20 00:22
                      回复
                        五万兵包打天下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5-05-26 20:08
                        回复
                          所以作者两年只更新了550-414=136章!


                          IP属地:法国13楼2025-05-26 22: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