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最后裁决,种族可以作为招生评估中的一个因素”,但不能设置固定名额。也就是说,大学可以为了追求校园多样性而考虑种族因素,但不能使用排他性配额。(注意此判例已经在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v. Harvard/UNC,2023中被完全推翻)。 美国黑人社区一直批评这一判例。理由是1,标准化的考试成绩,如sat并不能完全反映学生的能力。论据是,在配额时期入学的黑人学生,即使标准考试成绩偏低,毕业率跟其他学生比也是一样的(有数据支撑)。2,白人学生家境较好,标准化成绩也偏高,这样子实质上构成了对黑人学生的挤出。 在这里,美国社会实质上认为标准化的sat助长了对弱势群体的“不公平”。注意到这点与我国普遍看法是不同的!甚至是恰恰相反的! 正如我想说的,两国历史上极度的不同不仅决定了教育体系的不同,在“教育公平”上的看法也是不同的。因此不能够简单说谁的更好。谨慎地学习和借鉴才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