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吧 关注:42,134贴子:215,554

回复:如果你们来到主神空间,你们会选什麼血统呢?(支线和奖励点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重点是血统的话,虐杀就不要想了。新人有可能在刚开始的时候就硬抗国家武装吗?满天阿帕奇乱飞的情况下恐怕早就死了。


49楼2011-03-16 11:55
回复
    再来就是死神了。不过建议你就不要选了,死神是不属于血统范围的。做为死神,身体首先就是问题!死神的身体是由灵子构成的。不是肉身,不可能兼容其他血统。灭却师可以考虑,毕竟是肉身的存在。


    50楼2011-03-16 12:09
    收起回复
      2025-08-16 18:41:08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再来就是死神了。不过建议你就不要选了,死神是不属于血统范围的。做为死神,身体首先就是问题!死神的身体是由灵子构成的。不是肉身,不可能兼容其他血统。灭却师可以考虑,毕竟是肉身的存在。


      51楼2011-03-16 12:13
      回复
        我想 户愚吕兄的技能就不错 什么武器都能用自己的身体来变 而且还不会死 最好到了后期再强化个多重影分身和万花筒写轮眼 擦 绝对无敌了~!!


        IP属地:山西52楼2011-03-16 15:23
        收起回复
          恶魔血统


          53楼2011-03-16 21:33
          回复
            修真的。。。逃跑有遁术,团战有阵法,死了还有元婴


            IP属地:内蒙古54楼2011-03-22 11:04
            收起回复
              修真的。。。逃跑有遁术,团战有阵法,死了还有元婴


              IP属地:内蒙古55楼2011-03-22 11:05
              回复
                修真的。。。逃跑有遁术,团战有阵法,死了还有元婴


                IP属地:内蒙古56楼2011-03-22 11:06
                收起回复
                  2025-08-16 18:35:08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修真的。。。逃跑有遁术,团战有阵法,死了还有元婴


                  IP属地:内蒙古57楼2011-03-22 11:07
                  回复
                    1.血统: 盘古血统 - 盘古真身  
                    2.武器:盘古斧 混沌珠 三十六品混沌青莲
                    3.模式:主角模式 (唯一模式)
                    4.状态:不死小强 重伤情况下 无敌全开
                    4.光环:牛逼光环 不死光环 小强光环 反弹光环 无敌光环 偷窥光环 偷听光环 **光环(在此光环的笼罩下没有主角模式的人都是**)重生光环(死后 原地 满状态 满血 满蓝 复活)
                    


                    58楼2011-04-02 14:30
                    收起回复
                      我怀疑楼主想要写小说
                      然后来这里找思路啊


                      IP属地:安徽59楼2011-04-05 18:46
                      回复
                        要是我的话
                        完现术+一方通行+第六感及其以上感官能力的修炼


                        IP属地:安徽60楼2011-04-05 18:47
                        回复
                          小强血统


                          61楼2011-04-07 20:54
                          回复
                                 城管血统



                            63楼2011-04-09 20: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