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行业发展,优化交通出行结构,近日哈市发布2025年《哈尔滨市共享单车投放公告》,今年核定投放脚踏式共享自行车4万辆,投放时间为5月1日至10月31日。
本次共享单车投放范围为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和香坊区建成区。根据城市交通路网、人口出行习惯等因素,本年度核定投放脚踏式共享自行车4万辆,具备运营条件的企业将平均分配配额,未来总量将结合市场需求和考核评价实施动态调节。投放时间确定为5月1日至10月31日,其他时段禁止投放,投放期结束后企业需完成车辆回收存储。
《公告》对运营企业提出具体要求,包括需具备3A企业信用评级认证等信用资质,具备一次性按配额投放车辆的能力;建立运营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并实时上传数据至监管平台;车辆需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3C认证,仅支持单人骑行;手机终端系统需具备电子地图、规范停放引导及高精定位功能;按规划完成停放点位施划和配套设施建设;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确保20分钟内清理违规停放车辆;设置匹配的运维场所保障车辆安全;实行承租人免押金政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建立投诉机制、信用评价体系,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等。
《公告》指出,申请在哈从事共享单车运营的企业需在公告发布5日内(2025年4月26日16时前),向哈尔滨市共享单车工作专班办公室(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松北区龙盛路2955号601室),提交营业执照、管理制度文本、车辆合格证明等材料。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将对材料、车辆、运维场地进行现场核验,合格企业方可进入运营。
《公告》明确三类退出情形,企业可提前30日申请自行退出,需完成退付预付金、回收车辆等工作;存在违规投放、数据造假、引发群体性事件等行为的企业,将被“一票否决”强制退出;通过综合考评机制,对服务质量不合格企业责令退出,优秀企业可获配额奖励。现场核验时间定于2025年4月27日,由多部门联合对申请材料、投放车辆及库房等进行核验,完成后工作专班将根据结果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下发预运营通知书。
本次共享单车投放范围为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和香坊区建成区。根据城市交通路网、人口出行习惯等因素,本年度核定投放脚踏式共享自行车4万辆,具备运营条件的企业将平均分配配额,未来总量将结合市场需求和考核评价实施动态调节。投放时间确定为5月1日至10月31日,其他时段禁止投放,投放期结束后企业需完成车辆回收存储。
《公告》对运营企业提出具体要求,包括需具备3A企业信用评级认证等信用资质,具备一次性按配额投放车辆的能力;建立运营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并实时上传数据至监管平台;车辆需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3C认证,仅支持单人骑行;手机终端系统需具备电子地图、规范停放引导及高精定位功能;按规划完成停放点位施划和配套设施建设;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确保20分钟内清理违规停放车辆;设置匹配的运维场所保障车辆安全;实行承租人免押金政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建立投诉机制、信用评价体系,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等。
《公告》指出,申请在哈从事共享单车运营的企业需在公告发布5日内(2025年4月26日16时前),向哈尔滨市共享单车工作专班办公室(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松北区龙盛路2955号601室),提交营业执照、管理制度文本、车辆合格证明等材料。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将对材料、车辆、运维场地进行现场核验,合格企业方可进入运营。
《公告》明确三类退出情形,企业可提前30日申请自行退出,需完成退付预付金、回收车辆等工作;存在违规投放、数据造假、引发群体性事件等行为的企业,将被“一票否决”强制退出;通过综合考评机制,对服务质量不合格企业责令退出,优秀企业可获配额奖励。现场核验时间定于2025年4月27日,由多部门联合对申请材料、投放车辆及库房等进行核验,完成后工作专班将根据结果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下发预运营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