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权吧 关注:2,250贴子:37,822
  • 6回复贴,共1

再谈流行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既然这里是反Q吧,这件事又是打Q的焦点。我必然要给出一个这件事并非男Q或女Q的观点。讲一个不那么冷的知识,我们这里比较推崇实用主义,没有F不容″情″这一说。以我狭隘的认知来看,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把判决理解成法加″情”(也就是G序良俗)如果有结婚证,除非是婚姻异常的特殊情况就不会有这种问题,狠狠打了婚内QJ说的脸了。甚至哪怕是有过同居经历的男女朋友在这一方面都比这个订婚在情方面加分,在这里订婚反而在情方面是扣分的。原因就是要遏制飞速复兴的Z法制。[lbk]图片[rbk][lbk]图片[rbk]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4-20 07:03回复
    z法并不是一种落后的形式,而是一种强大古老的技术,他们自己都在用。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5-04-20 07:28
    收起回复
      所以无比提防,随着这个经济的发展,以潮汕,沿海等地为例,这一形式正在飞速复苏。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5-04-20 07:28
      回复
        没有详细了解细节,我认为这案子判个强奸未遂也没什么问题,但判既遂就离大谱。一方是处男一方是处女的强奸既遂,开创了历史。强奸→女既遂只需要性器官接触,但强奸成年女性的既遂必须要求插入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5-04-20 12:59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