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这样女朋友和同伴4月15号向老板提出离职并要求结清工资,老板说她们是新店(未开业)的储备店员,没有去新店工作过,不给她们发工资,(从3月7号到4月15号没有提过她们是储备店员)女朋友同伴讲,我们工作了一个多月(3月7号到4月15号)吃饭和工作都在现在这个店我们现在要离职,老板说那让我先考虑一下,然后老板他就自己跑回家了。下班回去以后,对象的同伴就微信上问老板要工资,老板就不回消息。然后我对象也加老板微信要工资,老板从15号晚上到17号也不回信息。我们17号就去监察大队投诉他不发工资,18号接到监察大队的电话,说老板娘(法人)让女朋友去店里协商工资的事情。女朋友就去店里面了,去的时候老板在吃饭,等了他一个多小时才吃完,后就开始协商工资的事情,老板开始就态度差打算一分钱也不发,然后两人就吵起来了,老板讲报警也不怕,然后对象就报警了老板见警察来就松口了,说4月1号到15号的工资正常发给你,但是要下个月15号才能拿给你。3月工资因为你16到18号没来三天,算你旷工全部给你扣完不发,离谱的是警察认可老板自定义旷工三天就扣完上个月的工资的说法,来指责女友给老板带来经济损失,偏向老板说话